如何才能让我的上司采纳我的意见?
如何才能让我心仪的人成为我的伴侣?
如何才能让我的朋友接受我的观点?
如何才能政府顾客购买我的产品?
营销谈判人员在言谈举止中,无不是在试图征服对方。虽然我们尝尝会美其名曰“矛”“盾”,或者博弈,甚至会冠冕堂皇地称其为“和谐共赢”。
其实在谈判中,作为卓越的谈判高手,永远不会试图去征服对方,而会用尽一切力量帮助客户做出决定,甚至是没有任何对立心地与客户进行互动,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主动或者被动。
正如爱因斯坦所说:“我从未教过我的学生,我只是创造了一个可以让他们学习的环境。”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我们的营销谈判人员来说,不要试图征服,改变任何人,而要用欣赏的眼光去欣赏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
营销谈判,是以求得对方的理解和行动为目的的谈判。因此,成交的最大特征,就是引起对方的关注。如何单方面地述说自己的想法,或将自己的额想法强加于他人的头上,谈判就不可能成功,而所谓的赢合谈判就无从说起,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作为一个卓越的谈判高手,永远不会试图去征服对方,而是要尽一切力量帮助客户做出决定,没有任何对立心地与客户进行互动。
所以,如果你要选择长久的合作伙伴,如果你决定与对方进行谈判,就要把他的缺点视为优点来欣赏,即使忍受不了对方的缺点,也不要试图征、改变对方。因为当你试图改变他们的时候,这个心里的出发点,可以说是控制的欲望,会让对方感到被控制和窒息,最后的结果就是对方在你的这种征服的欲望下离你越来越远,直到双方的关系彻底决裂。
也就是说,谈判的关键在于帮助对方产生自发的意志。
因此,真正的谈判,并不是为了获得对方在理论上的理解而进行的辩论,更不是迫使对方无奈之下付诸行动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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