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治”,主要有3个方面:
1)职责混乱。
各部门职责分工不清,遇事扯皮,领导说是谁的就是谁的。最后,我做你的工作,你做他的工作。强势部门占便宜弱势部门吃亏。
2)流程缺失。
很多做事流程缺失,或者有流程不遵守,形同虚设,实际大家按照一套互相妥协的方法做事,一旦出事就会推诿扯皮,由上级领导拍板决定。
3)标准不明。
一个是做事没有要求标准,靠个人理解自由发挥,靠上级喜好来验收。
一个是对个人和部门缺乏评价标准,荣誉或者选拔对比缺乏真实数据支持,依靠管理者平衡或者想法来决定。
解决人治的问题,不能单纯的依靠建立制度,要从源头开始,从老板的人治思维、习惯开始改变。领导层重视制度,愿意维护制度,“法治”才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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