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在“人民网-强国论坛”等多家大型自媒体发表观杂文《老汉为何赞小偷》,记得是在第二天,便先后被新浪论坛置顶、登上东方网首页、再被《互动中国鹰眼求实论坛》推荐至中国网首页“网友杂谈”......
之后,又收到诗人聂某传送在我文后边评论栏中的邀请函:“您的作品经审核达到刊物用稿标准,推荐作品不收版面费......公开发行。收到通知请把您的作品校对无误后投稿到香港《**文学》月刊信箱内......
让我真有点儿门庭若市和受宠若惊的那种虚荣感啊!

不过,自从笔者退休之后转向上网写作以来,就再也不愿意像之前几十年那样,天天盼着要拿文字去印在纸上,从而换来几许散碎银两用于养家糊口;或者,拿着这些纸到处去自吹,甚至自大到妄想人们视我为大作家、大诗人乃至大文化人,方可更加方便于我挣(骗)得更多的名和利......可是,而今的我已进入生命倒计时老龄段,对于生活的要求也已变成,只求“一日三餐一张床,守着电脑等死亡”,以及每天可以上网“写自己思想、说民生实话”。就这么简单!曾经有过的功名利禄和狂想,本老朽早已灰飞烟灭多年,如今任谁的铒料也诱不了我能去上钓。
而且在上网写作以来,笔者一直坚持自己的“文字发表观点”——决不向任何公开发行的纸媒体主动投送稿件,更不会向任何自媒体自荐文字上首页上头条。因为笔者主张网络信息共享,如果有某自媒体平台高看上了我的某篇文字,只要不篡改我文及署名刊用,都表示欢迎并一律免责。
但“您的作品经审核达到刊物用稿标准,推荐作品不收版面费”这话从何而来?是的,《**文学》月刊邀请函中的这话令我有点儿犯迷糊......良久,终于回过神来——由于笔者每天发表在各大型自媒体的博客和论坛上的文章,读者也不算少,其中或免不了有一些读者身兼着媒体“文探”,因此“您的作品经审核达到刊物用稿标准,推荐作品不收版面费”,可能就是这样来的。何况,中国作家大联盟、中国草根大联盟等组织的期刊杂志,也是这样先选用我稿之后,再通知我的。
明白了事情由来后,首先笔者要十分感谢诗人聂某代表《**文学》月刊邀请我加盟,并希望我们成为志同道合的朋友;其次,我建议贵刊尽量把精力放到文学青年的培养上,并请多给他们提供“推荐作品不收版面费”那种平台的机会。他们的确比我这老迈之人更需要,别让他们浪费人民币去跟风出版那些没有读者乐意花钱买来读的“书”。最后,笔者再次表示:“我若有余钱,只会乐意捐给贫家子女读书,或为贫家老人增食添衣。我是过来人,最懂!决不会好了忘伤疤忘了痛,更不敢忘了初心。不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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