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扬青和罗志祥的互撕事件还在升级发酵。又一起所谓流量明星的情感烂事,在网络上纷纷扬扬。
不认识周扬青,昨天第一次听说。罗志祥认识而已。不熟悉,貌似只能说明我年龄大。
但对这样的分手互撕,并且撕破脸的事,我还是真有点讨厌。
把两人的私事,两人之间的隐私,公布于天下,让世人皆知,真的好吗?
况且,那些烂事,约P、多人运动、睡大佬、睡小鲜肉,这么恶心的字眼在人们眼中晃荡。我想吐!
能不能给自己保留一点尊严?也给对方保留一点尊严?毕竟是“爱”了九年好吧。
只要爱过,即使不是九年,而只有九个月,也是爱过的。爱过的都一笔购销了吗?为什么非要撕破脸皮呢。
为了解恨是吧?真的能解恨吗?你自己是清清白白的还好,假如没有那么清白,怎么可能不被扒出来?最后岂不落得个自辱?
演艺圈的人和事咱确实搞不懂。太出人意料了。都不是一般人。
为了炒作,为了出名,为了更红,初衷也许只有自己知道。但结果未必与初衷一致。
只是感觉这样做不会有赢家的,输了官司,也输了自己,输了尊严,也输了人品。
嗨,什么人品,有的人,本来就没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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