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光脚走过沾满露水的青街石巷,清晨的第一缕光照进长廊,水珠里倒映了整个早上。如此的地方,使我驻足停留,脑海里翻涌许久,却怎么也记不起何时来过这里,但总有那么几个片段让我感觉陌生的熟悉,虽是第一次经过,却记忆深处的虚像经过大脑反射形成了一道蜃景摆在了面前。
为什么有时,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会突然感觉到自己曾经来过,那种似曾相识的真实感,在你回忆时异常的强烈。信奉教义的朋友说,这就是人的预先感知能力,但他从来没有预测到过自己会在二十五岁离婚;崇尚科学的朋友说,每一个人的右脑,都是一个向外发射信息的发射器,同时又是一个接收外部空间信息的接收器,它接收与发射的灵敏度失调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但他的生活当中本就是一个黑夜与白天失调的存在。
我相信宿命,认为这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分,能让我更加紧密的把这种感受和现实捆绑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感情。
走进蜃景,时间滴答的慢了,外面的喧嚣静了,流言蜚语断了,尘世一切归寂。我未走进时是个俗气至顶的人,见山是山,见海是海,见花便是花。唯独走了进来后,云海开始翻涌,江潮开始澎湃,昆虫的小触须挠着全世界的痒。
这种骚挠心尖的痒,促使我回想起20年前的自己,那时的生活慌慌张张,青涩懵懂的自己着急于和这个世界作斗争。前半生蹉跎了那么多岁月和时间,却突然特别在意这一分钟的回忆,它能让我感受到曾经的慢和暖。
我哼起了朋友的歌,起了一个自己喜欢的调。突然明白,后来李志结了婚,朴树治好了他的忧郁症,马頔一首南山南火的一塌糊涂,宋冬野一首董小姐上了热榜,尧十三完成了高中时的梦,好妹妹乐队终于堵了工体,陈粒依然自我不签公司,赵磊也因成都火了,好像最后大家都匆匆与这个世界潦草的和解,而我也很少再有此刻和世界和解的宁静。
你要化过很多浓妆,才会欣赏素颜的清新。你要喝过很多碳酸饮料,才会回归白水的平淡健康。你要穿很久的高跟鞋,才会想念帆布所代表的青春。你要见惯城市的喧嚣,才会依赖田园的安静。你要经历多少人生,才能走进那个令你似曾相识的蜃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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