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我要写的家伙,是个挺帅气的褐发神经病。 听着Scissor Sisters的专辑,跟着中速骚气的音乐跳起来。
笑得很开心,就是爱笑,哪怕再头疼,笑着笑着头就不那么疼了。当然,头疼时还是不要笑得太猛,顺带犯上哮喘那就不好了。
感受着肩膀带着整个人都跟着节奏扭起来,这样很舒服,比起跟着节奏不知道怎么蹦跶才好,夏天学点儿拉丁舞不是完全没有什么用。
不时把眼睛眯起来,褐色明亮的眼睛充满了活力,蕴含着极大的能量。
不怎么说话。屋子里还有个同样褐发的姑娘,明显习惯了晚上安静地坐在地上喝一杯咖啡看本儿书。
淡黄色温暖的灯光使大的空间充满了温暖的感觉。说实在话,自己屋子就是自己的屋子,整个大房子都是有些古典严肃的气息,晚上应该举行驱鬼仪式,而不是跳舞自娱自乐。
“一块儿跳支舞吗,女士?”一个穿着短袖带着黑框眼镜大发神经的geek如是说。听起来正经极了。还伸手邀请坐在地上正举杯喝了口咖啡的姑娘。
“哦,就你那也叫跳舞...”她站了起来,宽松的衬衣加上深蓝色的短裤的她看起来像个艺术家。其实她比这位主人公还高,足足高了半个头。
不过身高并不是什么问题,两个人仿佛一起回到了六七十年代,他们还没有出生的时代,在乱糟糟的大街上随便踩着节奏跳着。
“嗯哼,至少跳起来很开心。”调皮地抓起姑娘的手,轻吻了一下。姑娘作为回报仰起脸瞥了他一眼。
神经病干脆自顾自地原地转了几圈,还差点儿把自己转晕。还是笑着,继续跳着。
姑娘对着他眨了眨眼,不再跟着神经病乱跳一气,而是开始真的好好跳了起来。跳得真好,整个人都神采飞扬起来。
此时他们拥有让时间停止的力量,在不同的时空不同的地点,跟着中快速的歌曲跳着。
把动作放缓,看着深色的木地板上淡淡的光影。
“Oh yes!”坐在电脑前打着字的我乐坏了,我终于把偏头疼写走了。我在脑中想象了一下我挑着眉,拔出佩剑指着偏头疼,并看着偏头疼消失的样子。我突然很想抱住我刚刚的两位,我继续写着。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