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其中说到苏格拉底如何冥顽不化,面对古雅典不公平的法律审判,在可以越狱而逃的情况下,依然选择死亡的行刑结果。他的学生克力同大声疾呼,对抗不公平的审判是你一生追求的正义。你为何不选择越狱实现正义?!苏格拉底坦然确信,此时越狱的确是一种正义,但遵守即使是不公正的法律,同样是是一种正义的要求,否则人人都会以自己认为的正义为借口,破坏社会秩序这样一个价值,此时后一个价值也许要比前一个更为重要。
苏格拉底的故事是西方文化的一个隐喻,一个反省能力的历史隐喻。
从那时起,西方人对被赞成的事物总是保持了清醒的批判意识。当为一种公平的出现雀跃欢呼时,人们会想到它是否会导致另一种不公平;当对一种正义出现众人拥戴时,有人会想到它是否会导致另一种非正义,对法律他们延续了同样的姿态。201-202
19.一项法律规则形成了,表明在特定的时间空间中,我们拥有了暂时的共同意见。但是时间空间的变化,自然会引发利益的变化,利益的变化又会导致我们个体法律意见的分歧和演进。于是交流和交换意见就成为了法律向前发展变化的基本动力。206
20.其实,我们的确有理由怀疑这样一个见解:明智的法官只有通过双方律师的雄辩才能做出明智的判决。不难发现,如果法官是明智的,当他清晰知道了争议的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那么他也依然可以做出明智的判决。有时我们甚至可以想象,由于双方律师的雄辩或曰智慧的诡辩,法官倒可能变得视线模糊,判断模棱两可。在这个意义上,收入低微,生活拮据的底层民众已付出成本方式进入诉讼就变得有违正当了。
我们都不希望法律诉讼的空间成为有钱人的空间,更不希望钱才可以决定诉讼的命运。但是信赖对抗制庭审,从而依赖雄辩,依赖获取财富才能施展雄辩之才的律师符号,诉讼有时就只能是有钱人的天下。这不是说法律中的雄辩一无是处,而是说这种雄辩,以及其所映照的对抗制庭审式的诉讼改革,其背后依然存有裹挟利益驱动的意识形态话语运作。其所带来的利益转换,有时是不光彩的。215
21.概言之,这些限制、例外、巧妙解释都表明洋人意识到沉默权的另一面。沉默权是保护公民的权利,可保护之余,自会带来负面作用。没边界的沉默权,过度的使用沉默权,完全可能有违沉默权的初衷,因为这般无度会影响社会的安全,秩序和他人的权利,影响的结果便是人人都会滥用沉默权。当沉默权的滥用,使犯罪人逃之夭夭、逍遥法外,并使受害人不能申冤,那么受害人也会反之以夷制夷。最后,官人将不得不彻底放弃规矩,强行管制社会秩序,从而露出人治而非法治的面目,彻底放逐沉默权。223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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