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前世不欠,今生不见;今生相见,为了还债。
曾在《阅微草堂笔记》看到一则故事:
有个大户人家,妻子性格古怪,和谁都合不来,因此常被丈夫嫌弃,也不受公婆,邻里喜爱。
一日,正要出门的妻子碰到一位尼姑路过。便上前询问解决夫妻不和的办法。
尼姑想了想,说:“能成为夫妻不外乎是报恩或者讨债。来报恩的,夫妻必定和睦;来讨债的,夫妻自然不合。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缘分。你们夫妻不和许是因为前世有所相欠。要想改善夫妻关系,只有带着忏悔的心,孝顺公婆,善待丈夫,宽容待人,或许这样做能帮你挽回吧!“
之后,妻子依照尼姑的话, 果然夫妻关系逐渐缓和。
常言道,不是冤家不聚头。
今生种种皆是前生因果,前世欠下债,今生都会还。
世上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成,种什么因,就得什么果,果报丝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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