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到了,法豆就和大家分享一些常见性的劳动法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勤劳敬业的劳动人民吧。
关于入职试用期的规定
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时是基于笔试、面试对其的了解,但是对劳动者实际的工作能力还不够了解,所以一般单位会对新入职员工规定试用期。
但是!试用期规定多久比较合适呢,试用期与正式的劳动合同之间又有什么联系呢?
回答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的长短直接与劳动合同挂钩,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关于试用期费用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比如,你和单位谈的薪资待遇是8000一个月,那么你的试用期工资就应该是6400,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绩效工资在试用期内的发放,要看当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中约定有绩效工资,则用人单位就应当在试用期期间支付劳动者绩效工资。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们在进入一家单位工作时,首先要做的就是签署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我们最关心的就是这份工作是否稳定,是否靠谱,那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期限是怎么约定的呢?
回答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我之前供职的一家公司,签署期限就是按照1+3+长期的时间来的。所以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十年以上,某天boss突然告诉你,你被辞退了,你就可以拿出这条狠狠的怼他,只要你遵守公司的制度,循规蹈矩,老板也没法儿开除你。
知 识 链 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入职时缴纳保证金的情形
现在很多单位在新员工入职前都要求缴纳保证金,这样的行为是劳动法允许的吗?
回答
根据1995年出台的“《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抵押金(物)。在现实生活中,通常不会有单位直接明了的要求缴纳保证金之类的费用,一般会用服装费这些其他费用代替,或者要求找担保人提供担保责任,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注意了,如果单位要求你缴纳服装费作为保证金,你是可以拒绝的,但要是你害怕失去工作机会,也可以按照要求缴纳,但要留存好可以佐证该部分费用是保证金的凭据,等到你要离职或者合适的机会时要求单位返还。
知 识 链 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本人。
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发放的规定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我们是享受八小时工作制的,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但是,同时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如果我们不得不为了祖国的事业加班,这个时候,我们的加班薪酬应该如何计算呢?
回答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具体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方式如下图,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的计算以劳动者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标准工资为基数,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所以大家在一开始入职的时候就要注意了,绩效、奖金、补贴等等是不算入工资基数的。
题 外 话 ——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现在一般的工作时间是朝九晚五,再加上三个小时,也就是八点,而且一个月最多可以加班12天,996自然是不合理的,当然如果你自愿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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