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与虚伪者同行
有家文学论坛,其有三位创始人。老三没写文章,比较商业化,我少接触。老大品德暂却不说。不过,去年和他合作一桩生意,合作得不错。
就说说老二吧!他在文学圈里名气很大。然而,随着时间久了,我越来越不喜欢他。他曾去广州做传销,欺骗了许多同学过去。因为传销,从而导致多年时间里他的家人对他毫无音讯,哪怕后来他回到泉州地区后,他也依然不愿意回家,不愿意见亲人。他母亲为此十分担心,后来精神成了问题,并早早去世。年少无知,不懂事,过去就过去了。没想到,而今他却依然觉得传销有许多好处。孰不知传销害死了多少人!这一点,我每回想起时,就很气愤。
他走投无路时,没人借钱给他,后来一位同学借了他一万元,他最终还了十万元。这是高利贷,这本也平常。然而,他却觉得那是他最好的同学。我对他说,我最好的同学,借一万元,是不用还的。
离婚后,他很快有了新欢。这一点,我不如他,他比我利害。但是,曾经“中风”过的他,而今却显得颓废,依然经常喝酒。曾经,酒后,他躺在江滨路中间睡觉,睡到天亮。他无数回喝酒,不懂节制,且非礼过女文友。
他越来越功利化,利用学生作文谋利。将贴子,到处群发,缺乏底线,常被他人厌恶!甚至被威胁要踢出微信群。
想起另一位文友,他写了文章,便到处请文友为他写文评,且要全部写好话。如果写坏话,就删除,只保留好话。他们是如此虚荣,甚至虚伪。而今,那家文学论坛,也是如此。
我在想,其实,犯错误,很平常。但要敢于承认与承担。但他却一直不承认,一直在逃避,在恼羞成怒。
人世间最重要的是真、善、美。他却做不到基础的真实。那我何必与他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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