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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0西辛店乡人民政府 关于《泊头市河长制工作督

2018-11-10西辛店乡人民政府 关于《泊头市河长制工作督

作者: 秋韵依依 | 来源:发表于2018-11-10 12:26 被阅读18次

    西辛店乡人民政府

    关于《泊头市河长制工作督办单》

    的情况说明

    西辛店乡境内滏阳新河左岸黄铁房村段有几处违建,对于这些违建的拆除工作,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通过乡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多次和户主沟通、座谈,已经取得较大进展:

    [if !supportLists]1、[endif]黄健壮住房违建:居住时间已经10年以上,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现本户已将房内物品全部搬走,同意尽快拆除,但我们多次入户催促,本户至今无行动。

    [if !supportLists]2、[endif]黄考义违建:同意拆除,但我们多次入户催促拆除,本户无行动。

    [if !supportLists]3、[endif]黄银仓住房违建:居住时间已经10年以上,同意在村内择址建房后拆除违建,但本户经济条件较差,择址建房有困难。

    [if !supportLists]4、[endif]黄铁房村委会办公室:地上建筑由泊头市委组织部牵头投资建成,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其作为泊头市西辛店乡滏阳新河防汛抢险指挥部。

    [if !supportLists]5、[endif]王平军住房违建,有抵触情绪,还没有做通思想工作。王平军是二级残疾,家属及子女在东北居住,孤身一人在本村居住,村内无宅基地,其违建已经10年以上。

    [if !supportLists]6、[endif]井屋3个:滏阳新河的河滩地既是行洪区,也是黄铁房村的基本农田,3个井屋是村民用于安装变压器的建筑,已建成多年,并且涉及多户村民,拆除井屋会引起村民的反对,引发不稳定因素,故拆除井屋难度很大。

    下一阶段,我们将督促同意拆除的违建户克服困难尽快拆除,对于不配合工作的个别违建户,请泊头市河长办协调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强行拆除违建,西辛店乡党委政府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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