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小的时候,我常常以为我长大后会成为一个作家。
以前,我也对写作很有兴趣,只是后来,我越来越发现我只是一个不会写作的文字堆砌者,而非作者。我曾经常把自己的那些所谓的引经据典,虚张声势当做是我的才华,写作常喜欢不走寻常路,故作深沉,以为自己是什么春秋笔法,又以为自己写了什么春秋文章,以为自己遗世独立,万物皆凡,实则却全是一些言之凿凿却又言之无物,不知所谓的垃圾。
所以我常常觉得,我把李白,高适,王维写进我的文章里,却没有把他们的灵魂写进去;我把花鸟虫鱼写进去,却没有赋予它们“生命”。我学会了“死”的技巧,却没学会怎么去把它写“活”。
有时候我想,写作到底依靠什么?我总以为那些考场作文,或者现在的市面量化文字,那些用物化的或者廉价的笔触去获取自我价值的认可的东西不能称之为作品。他们仅仅是我们为了获取某些利益而进行的物质交易,当然,我并不否认它们中有切切实实的真切感受和完整意义。然后当我自己开始写作的时候,却发现我也一样,我突然发现,没了那些,我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动笔。我突然明白,原来我也只是他们中的其中之一,原来我那些文字的背后,也少了信仰。
其实,当我看到某些东西时,我很困惑,我看到《百年孤独》里复杂的家族体系和庞大的时间架构时我开始懵,我开始觉得,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狗屁不通的文字?这是什么无稽之谈?这是个什么玩意?但我同时也发现,我其实对马尔克斯有着深深折服,这种非正常的写作方式和文学笔触,让我触目惊心,也让我开始慢慢认同了作家莫言的那一句“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有一位文学评论家讲过这么一句话:“看一本小说,不要看他写了什么,要看他没有写什么。如同你听朋友说话,不要听他讲了什么,要听他没有讲什么。”
那些没有写的,应该就是我要学的,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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