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夜半,我还在为一句话做着最后的思考。它说,“世界上最让人感动的是遥远的相似性。”
它来自于物理学家霍金的采访语录。
所以,我始终都无法用最平实的想法去揣度这句话最真实的含义。就文字本身而言,它是我迄今为止读到过的有关“感动”的最让我觉得感动的文字,没有之一。
关于霍金,我知之甚少。我也只是在几年前才读过他的《时间简史》。薄薄的一本。却也给予了我无限遐想的可能,尤其是每当我仰望天空时看到一颗又一颗或明亮或暗淡的星宿时。我能感受到的不再是童年望星时的快乐,而是一抹又一抹难以名状的痛。
霍金曾在书中坦言,每一颗能被我们肉眼所见的星星都是来自于几光年或几百光年甚至是几亿光年前的球体所“发”出的光(一光年≈9.46万亿公里)。换而言之,我们现在看到的星星并非是它的本体,而是它很久很久之前的样子。至于它们现在的样子,我们更是无从谈及,也无从知晓,它们或还在,或已不在。
如果说,看到一颗或是两颗甚至更多的星星时会觉得伤。那么相对于那些看不见的,或是已经不存在的,我们又该以各种心态去面对?是喜还是悲?是喜它还没来,还是是悲它已经被错过?因此,当我读到那句霍金的采访语录时,才会在恍然间觉得感动。
遥远,多远才可算是遥远?心与心之间的叵测?人与人之间的冷漠?还是万物与天体间的光年差?要我说,所谓的遥远,是我用我的现在只能看到它的过去而不是它的现在或是未来。这种不对等的差距无论如何都是无法用时间跨越的遥远。
心与心之间的叵测或许在下一秒就开始变得触手可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或许在下一时间点也可以做到前所未有的热情。唯有万物与宇宙中任何一天体间的光年差始终都是无法被改变,被跨越,或是被抹去的。近而我才会觉得世界或世间上最让人感动的是我在同一时间看到两颗相似的星星在发着相似的光,而它们彼此间又是那么的遥远。
自从我读过《时间简史》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很认真的看过星星,虽然我也时常会仰望星空,但我只看那些漫无边际的湛蓝和黑暗(除去雾霾和阴天),而非再是点点星空。以前,我喜欢仰望夜空,是因为我喜欢看星星。现在我还喜欢仰望星空,是因为我害怕它的再次出现。
让我倍感欣慰的是我已经很久没有在湛蓝的黑夜里看到过星星了,我宁愿相信它还没有来,而不是早已被错过。
记得,儿时时我总是会在晚饭后的一段时间内,和表妹坐在奶奶家院子的马车上,一起仰望星空,一起找星星,数星星,比星星。比谁找到亮,谁找的多,谁又找到远…那时总也天真的以为,星星一直都在,只是白天被太阳光遮蔽了,所以才会在晚上出来,就像月亮那样。长大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是这么认为,觉得星星应该离我们很近,不然又怎会被我们看到呢?直至,我看过了那本书之后,才真的明白,我们所看到的无非是一个遥远的过去,而非实时的现在。
当书中提到,那颗我有幸收入眼眶里的星星在我看到它时它或许早已不复存在时,我瞬时又陷入了短暂的沉思,我怎么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因为什么?
后来我懂了,是因为距离。是因为我们彼此间太过遥远,以至于用最快的光也都还要耗费几多光年,才能把它的存在告知所有渴望知晓它存在的万事万物。
它们的回眸一瞥,我们可能会用尽了毕生所有的时间才会得以确认,而这样的遥远足以超过人世间的任何,这又怎能不让我觉得感动?
当我在某个恍惚间再次顿悟了有关它的一切时,回过头来再去品鉴霍金曾说的那句关于感动的话,“世界上最让人感动的是遥远的相似性。”我不相信,这只是一句有关人世间的感动语。我更愿意相信,它是一句囊括了宇宙万事万物的感动语。
就在我还在为那句话做着最后的思考时,我脑海里也开始浮现出一幕又一幕有关浩瀚星空的壮阔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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