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三月七号,一个月前的今天是回国过年的日子,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慵懒的时光总是短暂,吃吃喝喝睡睡,留下的东西不多。唯有毛姆陪我的那些倒时差的不眠夜,倒让我有了写点东西的冲动。
为了使灵魂宁静,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
1 渣男或是疯子
带着情绪读《月亮和六便士》,因为一向不喜欢文人偏执的倔强与清高。我总觉得,月亮与六便士之间没有不共戴天的仇恨,虽然斯特里克兰并不这么看。
若是生活在这个时代,斯特里克兰即便不是实打实的渣男,也是无可救药的疯子:毫无征兆地抛妻弃子,背叛朋友,玩人间消失;为了所谓的艺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甚至卑鄙无耻,不择手段。好在,他最后成了一个无与伦比的天才艺术家;当然,他最后一定是个无与伦比的天才艺术家。
他所有的疯狂与自私,都有艺术这座牌坊作挡箭牌。
难道做自己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
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如果故事这样讲下去,难免落入俗套,核心思想就是:你们这种群凡夫俗子,整天就知道钱钱钱。要有精神上的追求啊,要有哲学要懂艺术云云。就算衣不蔽体又怎样?就算食不果腹又怎样?
好在,毛姆不是说教的人,他是个讲故事的人。他想讲的故事根本不是上面的故事。
在斯特里克兰的人生大戏里,毛姆始终是个观众,没有鼓掌,也没有离场,从开头看到结尾,然后讲给你我听。斯特里克兰的生活是他的,他的天赋是他的,他的无耻也是他的,他的整个人生都是他的。
同样,你的整个人生也是你的。我想,这是毛姆想说的唯一一句话。
2 受害者或是帮凶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大概每个人都曾邂逅过这种孤独,既不了解别人,也不为别人所了解。生活在文明社会,最令人窒息的莫过于一种趋同的压迫,一种无形却无所不在的秩序精准地定义了人生的优劣与高下,像雾霾一样充斥在空气中,让人无处可逃。每个人都是秩序下的受害者,为了生存每个人却又成了帮凶,有的自知,有的不自知。斯特里克兰是了不起的,他跳出秩序去找寻自己的孤独,一个受害者却没有变成帮凶。他的人生是他的,也是别人的,但归根结底还是他的。
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怪想法(就是在那些日子这种想法也常在我心头作祟),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象欠缺一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象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
这是写到我心坎里的一段话,也是整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段。我承认需要六便士,却也清晰地感觉到血液中有一种不安在流淌。六便士是实在的,是明明白白的;至于血液中的不安是不是月亮,却不那么明朗,可能是因为乌云吧,也可能夜色尚早,时间未到。月亮也好,六便士也好,每个人都是矛盾体,重要的只是自己的选择,选择本身也没那么重要了。
3 刺或是梁木
《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
“《圣经》上的另一句话”引发了我很多想象,最先想到的是关于“梁木”的比喻。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于是又去翻了翻《马太福音》:
你们不要论断人, 免得你们被论断。
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 也必怎样被论断; 你们用甚麽量器量给人, 也必用甚麽量器量给你们。(马太福音 7:1-2)
我想毛姆想说的大概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像斯特里克兰一样勇敢,想从迷雾中摆脱出来,站着或跪着,努力不再做受害者。但至少,每个人都可以想想《圣经》,不再做帮凶。
4 没有下文
关于另一本毛姆的小说《刀锋》,我其实也有很多话要说。不过今天我已经做了很多件不喜欢的事了,而且等下还有很多不喜欢的事要做。改天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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