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首先面对的是一对父子对正义相当日常化的理解。老父亲认为“正义是说真话和归还欠下的东西”;而他的儿子的看法略有不同,他认为正义只是“归还欠下的东西”,和说真话没关系。这个说法类似于我们说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确实代表了人们对正义最通常的理解。
但这种观点有什么问题吗?苏格拉底并没有说欠债还钱是错的,而是指出,这种日常的理解太过简单,有很多例外。比如说你从一个朋友那里借了一把菜刀,但是当你想要归还菜刀的时候,却发现这个朋友疯了,如果这个时候你把菜刀还给他,他可能会用菜刀砍人,所以,只是简单地坚持“欠债还钱”就不是正义了。这么看来,日常说的那个最简单的正义定义就不足以概括正义的本质,因为“本质”应该是普遍性的,不能有例外的。
在意识到“归还欠下东西”这个定义太过粗糙之后,这个儿子又修正了自己的定义,说正义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这依然是对正义的一种日常化的理解。苏格拉底对于这个解释又是怎么看的呢?他指出了两点,第一,你其实并不容易判断“朋友”和“敌人”到底是谁,如果搞错了,就会把坏人当成朋友,把好人当成敌人。第二,正义作为一种德性也不应该会伤害任何人,不管是朋友还是敌人。在这里苏格拉底给出了一个论证:
“伤害”这个行为,你可以把它理解为,让某个事物变差,也就是损害一个事物的优秀品质,或者说损害它的“德性”,比如说你伤害了一匹马,就是让马失去了它的德性,也就是让它跑不快了;
那么同样的,伤害一个人,就是让这个人的德性变差;正义是一种德性;正义作为一种德性,不该造成与德性相反的结果,就像我们说冷不会让一个东西变热,热也不会让一个东西变冷;所以,这就推导出,正义不会伤害任何人,不管这个人是朋友还是敌人。
到这里,这个儿子被反驳得无言以对,他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关于正义的通常观点,都被证明是站不住脚的,至少是不充分的。但是不管说正义是“欠债还钱”,还是说正义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其实都很有市场,这些简单的日常观点,让人们觉得正义就是某种规则,按照规则做事并不困难。但是,苏格拉底表明,这些看似有道理的观点其实远远没有达到正义的本质,只要稍加询问,就会让人们产生怀疑,甚至会让人们对日常的道德观产生动摇,有可能导致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苏格拉底的下一个对话者就是把这种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发展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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