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工业技术操作落后的五六十年前,还是科学水平飞速发展的当代社会,平等都是一个受到社会各个阶层广泛关注的话题。在《正义论》一书中,罗尔斯多次提到平等这一话题,并对古典功利主义下及社会契约论中的平等观进行了猛烈的批评,力图梳理出平等的真正内涵与意义,并通过宣传平等思想树立人们正确的正义感与正义观。
在《正义论》一书中,罗尔斯通过两个方面论述了他关于平等的观念,一是他关于正义的假设与平等的关系设想,二是正义背景下的真正平等的表现。
首先是正义的假设与平等的关系。罗尔斯提出“原始状态”这一观念,“原始状态”是一种假设的最初平等状态,它以“无知之幕”为最大特征,即自由、平等、理性的人们对于社会基本结构和正义原则的选择是在一种对所有相关信息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进行的,且对于所有资料都处于一定的匮乏状态。罗尔斯之所以制造这样的“假想社会”,是为了替自己的正义论扫除现实障碍,进而描写一种理想的平等。在这样的“假想社会”,人们才有可能做出真正公平且符合所有人利益的选择,甚至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也能够得到平等的利益,实现社会平等。
然而在社会基本结构中的人们,存在着不可回避的特点,而这些特点中就蕴含着“不平等”的思想,比如对待同一事物,每个人的天赋是不同的,再比如,每个人的家庭环境、社会地位,这些是很难统一的。因此,罗尔斯提出,真正的正义原则应是自由和理性的人们为了促进他们自身的利益将在一种平等的最初状态中一直接受的原则,而这种“平等的最初状态”即为“原始状态”。原始状态中的人对正义的选择以“最大最小值规则”为原则,按照选择对象可能产生的最坏结果来排列选择对象的秩序,然后选择一个最坏结果优于其他选项的最坏结果的选项,这一原则或许不是完全平等的,但相对于差别原则具有更多的“平等性”。
在论述了正义论假设之下的平等思想智慧,罗尔斯还提出了具体的平等观点,即真正正义下的平等表现。
首先是平等自由与机会平等思想。罗尔斯认为,社会群体中的每个人,在自由和机会上,都是平等的。打个比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同样的言论自由,政治自由,集会自由,每个人面对社会资源,社会职位都具有同样的平等竞争的权利与机会。罗尔斯还提出,在经过平等的自由与机会选择之后,即平等的竞争之后,每个人的社会地位、生活状态的不平等是正当的,那也就是说,这时候的社会地位低、生活状态恶劣,已经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不是社会、政府的过错。自由的平等比机会的平等更重要,机会的平等比分配的平等更重要。罗尔斯的平等论既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又给了公民们认真生活,努力进步的理由与动力。
通过对“平等”观念的重塑,罗尔斯为正义论的树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不得不提的是,他的平等思想也是存在不足的。首先,“无知之幕“这个设定是有局限性的,是虚伪的,是与现实世界脱节的,其次,罗尔斯在处理分配问题时,逃避了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现实问题,只考虑了美国当时收入不公,以及国家福利政策实施的现实状况,视野狭隘。
无论如何,罗尔斯《正义论》深深促进了西方政治哲学的良性发展,不仅如此,其对于当代我国的意义也是值得一提的。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随着经济政治的发展,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矛盾都在日益激烈,如何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保持人人满意的平等,如何实现所谓的“正义“,是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而《正义论》中的平等观正可以为我们提供恰当可实的理论知识,通过虚拟的”原始状态“帮助我们建设美好发达的现实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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