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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73|勇于不敢则活,自然法则

《道德经》73|勇于不敢则活,自然法则

作者: JIE制 | 来源:发表于2022-08-28 05:00 被阅读0次

罗翔老师说,“人类所有的美德中,勇敢是最稀缺的品质。”

许知远问,“那你发现自己不勇敢了怎么办?”

罗翔回答,“没有办法。当命运之神把你推向那个时刻,希望你有你想象中那么勇敢。”

罗翔老师对自己的不勇敢一直耿耿于怀,是从他第一次发现自己不勇敢开始的。

还是法学院学生的时候,罗翔在天桥上遇到了一位边乞讨边信访的老人。老人向他请教去往信访办的方向,罗翔一路把老人带到了信访办,但没有透露自己的身份。老人来到信访办门前,把罗翔拉到一边说,“孩子,把我送到这里就可以了,别耽误了你的前程,赶紧走吧,我自己进去。”罗翔顿觉羞愧难当,因为当时的他就是这么想的。罗翔当时觉得,出手帮助送到信访办是自己的本分,到这里就已经可以了,要暴露身份提供法律援助,可能会耽误自己的前程,不划算。罗翔没想到的是,老人早已替他想好了退路,根本不想连累他。

被看穿的罗翔落荒而逃,为自己的懦弱。然后,罗翔把这件事记了一辈子,一辈子都在提醒自己有多么怯懦、胆小,同时又多么希望自己下一次能有机会,能有面对的勇气。

这是个勇于不敢的故事。但,如果年轻的罗翔勇于敢,会如何?

会多一个为民请命的法学院学生,而世界就不会有罗翔老师了。

正是被罗翔自己所遗憾的勇于不敢,保存了他,也正是因为当时的勇于不敢,有更多人能够有机会得到罗翔老师普法。到底哪种选择更重要?

罗翔的遗憾没办法补偿,但如果罗翔老师把后来自己反复念叨的“承认自己的有限性”对照看看,会不会有新的想法?

老子的勇敢,不是勇敢而敢作敢当,勇于争先,而恰恰是勇于克制、保留,勇于放弃。这很矛盾,和我们所推崇的主流价值观完全不相符。毕竟,在糖山事件中,即使是没有出手相助的老板,都被骂到社死。主流价值观倡导的是见义勇为,是势必争先。

老子一切以道、上德为先,为什么会有看起来如此懦弱、不够刚的观点?来自老子崇尚的自然法则——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一以贯之,就是老子所说的“为无为”。不是一时的得失成败,而是大胜。所谓大胜,不是局部的一次两次胜利,而是整体战略的胜利。

如果罗翔为了老人请命,固然很酷很刚,但因此失去了自己法学院继续学习的机会,就不能向更多人普法,得小胜而失去大胜,不符合老子维持生生不息之玄牝。

所以老子不偏不倚,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冒失不是自然规律,勇于克制自己,保存实力,为更大的目标服务,才是自然法则。


道德经-第七十三章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注解】果决刚毅而勇于敢作敢为,就会惹祸被杀;谨慎小心而勇于自我克制,就能全身保命。这两种做法一个于己有利,一个对己有害。上天所憎恶的,谁知道其中的原因?因此就连圣人在这些事情上也慎之又慎,难以决断。自然的法则是,不斗争而善于取胜,不言语而善于响应,不召唤而自动到来,坦然而善于安排筹划。自然的罗网广大无边,虽疏疏落落却无任何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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