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现象,是心灵意识,无形无相,如鱼飲水,冷暖自知。亦能传感,但需借外缘环境条件。虽其虚灵不见踪影,但确具实际功能。
物质现象,是一种具体和实际的有形状态。有形色可见,有障碍可寻。有感官迹象,有地水火风"四大种″性,即具有硬度丶湿度丶温度丶气感者,即是物质。凡能在意识中落谢形色影像的,都是物质性的。
精神现象,其发挥作用之体现,仍是在"眼丶耳丶鼻丶舌丶身丶大脑″,物质性的感官上。离体,不能起用。
对于物质丶精神现象的认知上,在现实社会中,有诸多分歧观点。科学的丶哲学的丶宗教的丶神学的,等等,诸如心物一元论,二元相对论,唯物论,唯心论,唯识论。是物质决定精神,还是精神决定物质,种种争论,无尽无休。
我们最好不要陷入诸家杂谈丶莫衷一是的混乱思维中去。如果我们选择一种较圆融的理论,还是以佛法为好。
佛法是"心物一元″论。是"缘起性空″论。是"绝对真理"论。不作无益戏论,没有相信的思想基础,便不作讨论,没有讨论的价值意义,徒毫时间,便不作讨论。真理的绝对性,即本来如此(沒有起因),自然如此(没有为什么),永恒如此(没有随缘变化的无常)。
精神现象,是主体意识(眼识丶耳识丶鼻识丶舌识丶身识丶意识丶传递识丶含藏识)以及其所能发挥的五十一种作用状态。比如普遍通有的五种情况:作意(起心动念)丶触(实施)丶受(有了感觉)丶想(启动思维)丶思(思维发酵)。這是一套完整的精神思维过程。不管你的主观动机是善是恶或者也无所谓善恶,只要有动作外现,别人就看到了你的行动,却见不到你的内心动态,只是你心灵的自我意识,自己知道而已。而這一连串的身心行为过程都是脱离不开与外缘物质环境条件的关系的。
物质现象,是显现于精神世界的外界影像。它的具像状态仍然体现为:眼丶耳丶鼻丶舌丶身,色丶声丶香丶味丶触的有质感觉。
精神与物质的界定关系可用一个比况来理解,心体意识好比一面镜子,它是一个主导体,它有外照显象的功能,非有物质外境之缘,它便不起任何作用,而只是无功无用之清净体,虽有如无。只要外缘一出现,它就起动自体功能,使外物纤毫毕现。這就是无镜体不能照外物之相,无外物不能显镜体之功能。精神是主导之"能动力″,物质是客观之"被动者″。如同镜丶境,能照所照之关系。心物一元,不可或离。這个世界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无這一半即无另一半,世界也便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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