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胡同的路灯是昏黄的,它照亮灯柱下的世界,把上面的天空留给霓虹、黑暗和满天的星。偶尔,一两家窗户里点燃的白炽灯透出奶白色光线,点缀了地上昏黄的底色。和胡同隔了一两个街区就是北京市喧闹的王府井大街,在那里,光线完全是另一个状态。天上地下被人造光源塞得满满当当,七彩霓虹占领高楼,向四处散射。星星的痕迹被逼走,夜幕透着无尽的黑。
街道尾部走来一对男女,男孩要送女孩到胡同里。
他们从明亮的大街走向胡同。中间几个街区暗极了,几乎没有什么路灯,还好光线还够识物辨人。女孩胆小,她靠近男孩,身上散发出的香味被初夏的晚风包裹起来,在两人身上打了个旋。说来也怪,从都市气息十足的地方走出,时间似乎也慢了。男孩慢慢走,感慨夏夜温柔等着风来,它却始终不来。
“明天就走,不赶吗?”男孩问。
“没办法啊,这次来北京一半是玩一半是工作啦。”
“你喜欢北京吗?”
“很喜欢呀,还有很多地方没有走,别忘了你答应的要带我去逛各种胡同呢。”
“当然啦,你下次什么时候再来啊?”
“嗯,冬天吧,冬天应该可以。”
冬天?冬天好,带她去结冰的后海,看屋顶上堆了积雪的宫殿,再去听驻场歌手唱歌。只是希望不要有雾霾。男孩暗自叹了口气,北京的冬天没有雾霾,这概率也太低了。
路灯昏暗,偏偏有摩托车开得快,男孩赶紧拉女孩一把。
她是温暖的、柔软的、细腻的,让人想一直轻轻握着却又被迫放手。
“车真快。”摩托车轰隆远去,女孩撇了撇嘴。
“嗯。”
说话的当口他们已经走进胡同深处,不少卖烤串的店出现了。烤肉的香味散到街上,临街的桌子满是吃串喝酒的人。街灯给他们镀上一层暖黄色,人、街和店铺看上去都懒洋洋的。
“真好,有烟火气。我在上海就喜欢住老房子,周边人来人往热闹。”女孩很喜欢胡同的生活气息。
“我也住二环里面,离着后海很近。”
“哦?你下班常去那吗?我是说除了看书,你空闲时间都干嘛啊?”
“看剧吧,我很喜欢戏剧。”
“我在上海去过草莓音乐节,但是我觉得我不太适合这类活动吧。主要是前面一个阿姨,帽子特别大,总挡着我视线,我让她把帽子取下来,她还不肯,说她是有讲究的人,真搞笑。”女孩愤愤不平。“那我也去看看剧,说不定我会喜欢呢。”
“我最近看了《恋爱的犀牛》我超级喜欢,老实说,我觉得我和里面的主角很像,有些台词我都能背下来呢。”
“啊?你念给我听听。”
烤串店被抛在身后,吃夜宵的喧闹淡出耳边,变得可有可无。男孩转身看着女孩,灯光从头顶照下来,流遍她全身。生平第一次,他觉得昏黄的灯光是那样的好,让眼前人的美在温柔和夺目之间找到了一个绝妙的平衡点。他清了清嗓,柔声念道:“你如同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
夏夜的晚风这时候来了,让几片叶子飞上了天。胡同上的天空摆脱了光污染,不再是漆黑一片。星星从属于他们的位置钻出来,把夜空重新点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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