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晨有点阴雨绵绵的,心里的雨仿佛下得更大。
朋友榛子踏雨而来。满目氤氲着朦胧的水气。榛子不是那种没有爱活不了的女生,可是,她也渴望爱啊。喜欢过很多人,这使榛子看清自己多情的本性。
出于本能的吸引,出于习惯的排斥。于是,在漫长的岁月中,榛子一直都在拒绝这种奇妙的感受。她并非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她很清楚,会欣喜,会惊慌,会掩饰,会表现怪异,言辞夸张。会偷偷的看他所有的动态,自己发动态时会考虑到对方刷到自己话时的感觉。两颗心越挨越近,既忐忑又开心。
榛子一直都觉得是一个怪胎,生而为人,不仅为难别人,也为难自己。一旦关系逐渐明显,失去控制的情感使她绝望,使她忘记之前他们是那样要好。一转眼,就变成陌生人。
长大后的榛子,终于开始学会接受这种名叫喜欢的感情。然而,不幸的是,每一次她喜欢的人,都早有了自己喜欢的人。而且,他喜欢的女孩儿是那样好看,笑起来的样子那样明媚。简直要透过榛子的眼睛刺伤那颗卑微的心。
最伤心的事件里,一定有一件是,你跟你喜欢的男孩儿坐在一起聊他的女朋友,脸上带着笑的榛子,心脏却在无声的哭泣,凄凄切切,悲伤浸透皮肤,渗入肌理。可是,他怎么会知道呢?他满脸盈盈意,眉宇安然,诉说着那个他眼中最美的女孩。
于是,榛子想要逃离,遗忘这一切。明明很早就相熟,以前觉得他也不怎么样啊。虽然现在也没有夸张地帅得惊天地泣鬼神,可就是莫名地被吸引,想要去靠近。就连他说话的声音也觉得好听得不得了。享受着他叫她的名字,摸她的头。要知道,并且对粤式普通话最为嫌弃的。
榛子一遍一遍的在日记本上写:存天理,灭人欲。可是,却没有丝毫效果。
榛子对我说,这段日子过去就好了。其实榛子是个实实在在的颜控,据我所见,那位完全不能达标啊。所以,荷尔蒙真是一种奇妙的物质啊。
不过,雨停了,那份孤独的爱恋也否也就到此为止?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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