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专题研究期末作业写《AI能不能得救》,我的观点是:AI能够得救。那时还没有读到这篇论文,不然可以作为有力的论据加强论证。AI在法学上的讨论更加说明:
1.“AI不会犯罪”这种观点已经面临挑战。无论是从主体层面还是行为的角度,已经出现的AI犯罪事件都正在改变我们对于主体、自由意志、行为的固有的狭隘认知。我们已经无法简单地说“AI不会犯错”,或是“AI没有自由意志”。什么是自由意志?心理学的某些研究结果显示人的自由意志只是一种错觉,人在行为之先大脑已然产生指令。
2.AI犯罪理论在主体地位、犯罪事实、行为责任三个方面的难题从根本上反映了一个核心问题:AI与人的关系是什么?科学研究者对于AI研究发展的担忧也表现出两种态度:一,将AI视为工具,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人可不可以控制和利用好AI。二,将AI视为极有可能超越人类的具有自我意识的独立个体,认为AI的存在将对人类自身的存在形成挑战。在这个问题上,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和认知并没有什么益处,应该结合AI研究领域内对于意识的讨论更全面地认识AI。人不是万物的主宰。
3.如果从“犯罪”去讨论AI能不能得救,AI显然有罪过的事实。如果从“自由意志”去讨论AI能不能得救,AI自主的深度学习技术正在显示出AI的“自主性”,并且能够使AI产生脱离人主观意愿的客观行为。认为AI不是人,没有自我意识的观点缺乏对AI研究的认识和对人类自身存在的反思。
人类总以为自己能够控制一切,在这之前,恐怕更应该做的,是控制好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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