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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提问》:替代原因(第十六期)

《学会提问》:替代原因(第十六期)

作者: 雨沐wz | 来源:发表于2018-09-14 21:54 被阅读0次
    《学会提问》:替代原因(第十六期)

    今天我们学习第九章。

    9 有没有替代原因

    要想弄清楚一件事,必须弄清楚事情的起因。

    新的概念替代原因:指一个言之成理的替代解释,可以说明为什么特定的结果会发生。

    发现替代原因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对自己所遇到的有因果关系的结论进行回应,主要有三种情形:1.日常人际交往2.以往或正在发生的世界大事3.科学研究结果

    我们得到的教训:

    a. 很多类型的事件都可以通过各种相互替代的原因来加以解释

    b. 专家可以检查同一个证据而发现不同的原因对其加以解释

    c. 大部分持论者只给你那些他们喜欢的原因,读者必须自己找出替代原因

    d. 替代原因不会是一目了然,想出它是个创造性的过程

    e. 特定因果断言的确定性和言之成理的替代原因的数量呈反比

    要找出替代原因,我们需要多角度解读,寻找其他原因,逆向思考。

    在设计人类特征或活动的情况下,结果大部分来自于多方面原因共同促成。

    Ps:过度简化因果关系谬误:指依赖并不足以解释整个事件的具有因果关系的因素来解释一个事件,或者过分强调这些因素中的一个或多个因素的作用。

    实验者把随机化实验设计作为黄金标准,常用一组和另一组施加了实验性干预的反应相比较。

    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并不能混为一谈。相关并不能证明因果关系,至少有四种不同的假设可以解释任何一种相继发生的关系。

    1. 甲是乙的一个起因

    2. 乙是甲的一个起因

    3. 甲和乙有关系是因为第三者丙

    4. 甲和乙相互影响

    Ps:因果混淆谬误:指将事件的起因和结果相混淆或是认不出两件事之间可能是相互影响的关系。

    忽略常见原因谬误:指认不出两件事之间之所以有联系是因为常见的第三种因素在起作用。

    事后归因谬误:指假设某件事乙是由另一件事甲所造成的,仅仅因为乙在时间上紧随在甲之后。

    有一种常见的偏见是基本归因错误:解释他人行为时普遍高估了个人倾向的重要性而低估了环境因素的作用。

    有一种常见的心理错误就是一开始就确定了少数几种可能的原因,然后再用另外的信息去证实这几个原因而不是另行考虑,推导新的假设。

    我们在判断理由是否合理的时候,使用以下标准:

    1. 逻辑合理性

    2. 和所学其他知识的一致性

    3. 以前解释或预测事件的成功率

    在我们开始写作时,先发掘潜在的原因,再逐步缩小潜在原因的范围。

    明天我们学习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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