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仑说:做买卖的,低头、弯腰、下跪,是基本功夫;小姐心态、寡妇待遇、妇联追求!做企业,不容易。公司辛辛苦苦走上正轨时,自己却被赶出了公司,气愤,但已无可奈何!
苹果公司创始人乔布斯,其股份比例的演变是45%→30%→15%→离开;
1号店创始人于刚、刘峻岭,其创始团队股份比例的演变是100%→20%→11.8%→离开;
真功夫联合创始人蔡达标,其股份比例的演变是50%→47%→入狱;
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其股份比例的演变是100%→45%→33.4%→29.3%→6.79%→2.54%→入狱。
这是一些知名企业,闹得沸沸扬扬,大家可能都听说过,但我更想说的是,还有更多大家不知道的,并且可能永远不知道了,因为创始人股权纠纷而导致企业“死亡”的案例更多!在企业刚刚出现盈利,在企业刚刚步入正轨,在企业刚刚准备发力的时候,因为股权纠纷,企业倒下了,可悲,更可惜!
如果企业是一棵树,股权的问题就是树根的问题,管理的问题就是枝干与树叶的问题。可以这么类比一下,如果一个树枝或一片树叶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树的长势,清理好或直接砍掉,可能就会好了。但是,如果根部出现问题,那就是生与死的问题。企业的股权治理,就是企业根部的问题!
雷士、1号店等,其创始人的股份被过度稀释,从而丧失了对企业的控制权,但根本的问题是,其初始的股权分配是有问题的,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又没能调整过来,从而导致了悲剧的出现。
从《公司法》的角度看,大于三分之二就拥有公司的完全绝对控股权,大事小事一个人说了算,这样的股权分配在公司初创阶段还是比较合适的。公司起步阶段,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人,去确定公司的方向,去坚持公司的道路。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需要更多力量的支持,对高管团队的股权激励、增资扩股引入投资人,这时,大股东的股份会被不断稀释,有可能会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尽量保证能超过二分之一,这样能保证基本的公司运营说了算,以便公司能快速发展。
如果公司计划上市,那在上市后最好保证大于三分之一的股权,保留一个最起码的否决权。公司的发展决策,就靠董事会的正常运营,以便平衡公司长期与短期利益。
如果股权分配已经出现了问题,比如:50:50、34:33:33、51:49、40:30:30等等,这都是最差的股权结构,如果不能很好的调整,公司就有可能停滞不前,甚至出现分道扬镳、公司解散的情况。
很值得借鉴的是海底捞的股权调整,起初,海底捞的股权分配是25:25:25:25,两对夫妻均分股份,后来两位女士退出,股权分配变成了50:50,高度制衡。此时的张勇发现了问题,于是出现了如下调整:施永宏以13年前创业入股时的价格卖给了张勇18%的股份,于是变成了68:32,张勇的持股比例超过了三分之二。至此,海底捞的股权结构由最差的股权均分,变成了一大一小非常完美的股权结构。
有人会问,施永宏怎么会愿意卖?施永宏是如此回答的:“不同意能怎么办,他非要买……后来我想通了,股份虽然少了,赚钱却多了,同时也清闲了。还有他是大股东,对公司就会更操心,公司会发展得更好。”
这,就是双赢!公司活着,就是最大的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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