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Spenser的第536篇文章
早上醒来,就被巴黎圣母院刷了屏;
看图片和视频上看着那座最高的塔尖,被大火烧得只剩下骨架,看着坍塌;就像生命的损落。
特别有仪式感的落幕,让人特别有仪式感的怀念。
我在初中的时候,《巴黎圣母院》应该是我那时候读的为数不多的外国长篇小说;那时候的我年纪还小,其实并不太能理解人性的丑陋和光辉;所谓上流社会的道貌岸然,和被人嫌弃的卡西莫多丑陋外表下的人性善良。
也许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第一次觉得巴黎是一座遥远而想去逛逛的城市。
但是很遗憾,很多读者可能不信,我自己到现在,别说巴黎了,我都没有踏上过欧洲的土地,我也没去过澳洲,我连美西都没去过。
突然觉得自己好土。
我的广告品牌方前年送给我的国际航空里程,我头等舱可以绕地球一圈;但是我一直都没有用;
另一个品牌方维京游轮邀请我欧洲豪华十日游,我也没去;
上个月我香港保险团队的小伙伴们去北欧团建了,公司出钱,我觉得国内事情比较多,也没去。
去欧洲,我有太多可以去的时间,但是很奇特的是,我到现在也没去成。
我就是那种典型的,嘴上嚷嚷着要去环球旅行,身体却很诚实的一动不动的那种。
但是,我很庆幸的是,我只是旅行拖延症;我不会为了一个旅程,专门换一座城市;但是,如果涉及到事业,我就会分分钟飞过去;
如果你是事业拖延症,那就麻烦了。
我发现身边有不少人,或者是你自己,都有一种惯性,叫“熟悉城市依赖症”。
什么意思呢?就是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之后,就不愿意换一座城市,哪怕明明知道另一座城市更有发展前途,目前的城市已经没啥机会。
然后年纪越大,就越不愿意换城市,对熟悉舒适环境的不愿割舍,对陌生环境的恐惧越大。
最后这辈子的命运,就被这座城市给绑架了。和这座城市的命运一样,平淡,甚至走向衰败。
有时候,一个人和一座城市的命运,是一样。
我来决定来香港的那一年,我已经27岁了。那一年我其实内心是有纠结和挣扎的,我真的要离开我工作了四年的城市,到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我还不会讲粤语的城市去发展么?
人的本能,就是对未知产生好奇又恐惧的矛盾心理。
但是最后有一个声音说服了我,那就是:如果我今年再不离开的话,我很有可能明年就更不会走了,然后就会真的绑定在这里了,就认了。
人就是这样,每多一年,好奇心会越来越少,恐惧会越来越多。所以,小孩喜欢探索,老人喜欢怀旧。
更多时候,并不是不敢去,而是不想去了。
就像我2010年大学毕业的那一年没有去美国留学;等到我2014年的那个冬天在美东看学校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没有那么想来美国念书了。
所以那一年,我就裸辞,一脸懵逼的来到了香港。
这应该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次决定。
所以,人永远不是思维改变命运,而是行为改变命运。
不过今年,我确实要给自己好好安排一个旅行计划了。
因为我怕再过几年,不是我没时间去了,而是我就算有时间,也不想去了。
那就真糟糕了。
所以,如果你有想去的地方,就趁今年去吧;如果男生有想要泡的妞,就去大胆追求吧;如果女生有想要追的帅哥,就大胆勾引他来向你表白吧。
趁时光不老,我们还年轻。
在去香港开会的中港车上,码下此文,谨以纪念永远只能怀念的巴黎圣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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