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期待着看场称得上震撼的话剧,当大麦网上put出许鞍华、张爱玲、王安忆、焦媛舞台力作《金锁记》的消息时,我突然有种“对了的”预感,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且不赘述这四个女人在各自天地里有着怎样的一番作为,将她们凑到一起也只有好戏连台的份儿了。紧接着,订票、联系同去看戏的伙伴,重温《金锁记》这一波操作堪称光速,不带一丝迟疑。剩下的一个月就是翻开书,静待了。
不批判原生家庭,不论及时代,甚至人性,这是对张爱玲的尊重,但可以谈一点女性的问题,那为什么只谈一点呢,因为能力有限
没有人喜欢血淋淋的真相,但如果你的周身充斥的都是虚伪和谎言,那血淋淋的真相也不错,或许也还能显出几分珍贵和可爱,就像刻薄变态的曹七巧,她不仅真实,还敢于戳穿谎言,使用的方法也足够真诚、卖力,像极了中东自杀式袭击的邪教徒,不惜自己粉身碎骨,也要毁灭这被憎恶的“世界”,但曹七巧低估了别人,更高估了自己,她的力量,只不过是新年孩童手里的一枚鞭炮,丢出去,只听了个响,给看客徒增惊喜罢了。
张爱玲说,曹七巧是她笔下最彻底的人物,是英雄,再读《金锁记》,对这句话更加认同。如果别人问我为什么喜欢《金瓶梅》,最喜欢其中哪个人物,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因为潘金莲,最喜欢潘金莲!”(这个问题是种不会存在的假设,正人君子们怎么会问及这本书呢?)因为潘金莲也是一位英雄,像个魂斗罗,在那个女性时时都须屈从,事事都讲忍耐的时代,面对不公,她尺寸不让,拼了性命也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这个角度来看,刘震云的小说《我不是潘金莲》里的李雪莲为了摆脱“污名”层层上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有点潘金莲的意味。唉?刚刚不是说《金锁记》吗?怎么跑到《金瓶梅》那里去了?因为女性,说到文学就要提及女性,为什么呢?抱歉,碍于自身浅薄又不具备条件去弥补浅薄的原因,我只能把其中的关联向一种玄而又玄的直觉上引了。
假如列位看到这样的赞美,忍不住也想去翻看翻看《金锁记》,那要做好失望的心理准备,书中的曹七巧,全程下来像个施暴者、恶魔,十足的疯子,揶揄小姑子,撩拨小叔子,在晚辈面前放浪形骸,在长辈跟前撒泼打滚,亲手为一双儿女装上满满的鸦片烟,儿媳妇也逼死一个又一个,就算女儿变成老姑娘也不让旁人接近,直到使其变成又一个似睡非睡在烟铺上的躯壳......合上书,你大概只想骂她一句变态了 ,怎么可能留下一点同情呢?连作者张爱玲都不肯花费笔墨施舍一点点温情,读者,就更难了,也不要说像我一般的赞美,但我们不知道,也不肯花费心思知道,曹七巧当初只是想做个普通人,小说结尾,往事在七巧脑海里闪回:
“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镇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息去指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
梵高在弥留之际说过“如果我能像别人一样就好了”,别人即为庸常生活中普通的大多数,他们的愿望就是做个普通人,这样也不行,这样还不算惨,起码弟弟是理解梵高的,曹七巧却一直不被别人理解,只能用咄咄逼人,刻薄势力造一个金锁出来,起码它金光闪闪,可以枷着那些对自己最恶毒的世俗,但即使是最恶毒的世俗,也有无辜的人,比如她那双儿女――长安、长白,可就算是被无辜累及也好过自己的母亲,长白分了家搬出去,可以去妓院做一个放浪公子,长安呢,泪眼望着渐渐走远的童世舧,虽然没有能力挽回,但可以将这一段情,不多一点的回忆装进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着、守着她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倒是显得明晰、亲切。所以,长安是有爱不能爱,而曹七巧,就只有床上那一摊软塌塌的,叫做丈夫的肉体,当她寡廉鲜耻的当着众人的面说出“真的,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谁知道她心里的荒凉?恐怕连读者也要笑出声,笑着给身边的人看吧,看这个没有羞耻心的开油麻店的乡村野妇的笑话。是的,大家都看不起她,孤立她,疏远她,不拿正眼瞧她,所以她异化了扭曲了,就算十年过后,翠竹帘子上的金绿山水变成了她丈夫的遗像,她仍对季泽留有余情,但这余情也是一点错觉,季泽只不过为了骗她的财产,说了些甜言蜜语,于是她对爱,对男人,对周围的一切都抱着深深的敌意,最终,落得凄凉阴冷的晚景,走完枯朽灰暗的一生。
娘家人拿了七巧的好,消失了 季泽的虚情假意 识破季泽的虚情假意从小说到话剧变异的过程中,是传统媒体和视觉艺术的各领风骚,如果非要用原著党的视角强调一致性,也过于强人所难,而且对于以知识分子标榜的我来说,这样很不专业。
文字的艺术是很自由的,她的空间很广阔,甚至可以说言有尽而意无穷,一旦被视觉艺术固定下来,便限制了想象的美感,但另外一方面,比起隐晦细腻的文字,这样直观的艺术,更能给观众直接震撼的冲击力,那么,许鞍华的《金锁记》做到了吗?
剧院大厅6月7日晚八点,深圳南山文体中心大剧院,准时赴约,大厅的电子屏投射着《金锁记》的巨幅海报,原著张爱玲,编辑王安忆,导演许安华,主演焦媛的名字赫然其上,四个善于刻画女人的女人聚在了一起,这会有怎样的化学反应呢?还未开场,我的体内好像产生了化学反应,胳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是说不出的激动。二楼前排落座后,朝舞台看过去,视野很好,平复了心情,好戏准点开场,演员们纯正的粤语勾起了自小到大追港剧的回忆,即便近几年TVB不景气了,我仍对港剧存留一份难以言说的情结。话剧以时间为序,理顺了故事,将几次回忆穿插在顺序的人物对话中,内容更清晰了,焦媛的台词功底很深厚,她饰演的曹七巧泼辣而锋利,神经质中透着可怜,从年轻少妇演到怨气满身的老太,服饰、姿态、发声的变化都很用心,大段大段的台词都是一气呵成,劈头盖脸,像废弃井口突然喷涌而出的臭水,令人躲闪不及,没等呼救便溺死了。又如书中写的“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歌着人像剃刀片”
观众陆续进场用语言,肢体是很好表现一个角色的,但内心的活动怎么外化呢?带着一份期待与好奇继续看,话剧删去了有关长白的情节,增加了七巧与季泽的感情戏,不能说这样的安排好或是不好,话剧受时长的限制,我们或许应该多给予一份理解,导演如此用意,除了商业化的考量,或许也想借此表现女性的无奈,让观众说出一句“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的话”,进而可怜可怜曹七巧。记得舞台上,季泽最后一次丢下七巧拂袖而去,是在分家后,他找仍有油水可揩的二嫂借钱,一番甜言蜜语和亲昵过后,谎言被戳穿,他翻脸不认人,丢七巧在地上,一束追光下来,只剩七巧,凄冷的音乐响起,追光又突然消失,当鬼魅的灯光再次亮起,七巧两手摊开,仍在那里,她在想什么?没有语言,眼神里只有绝望,最深的绝望!有多深,那要我们自己体会了。
主创们印象最深的是上半场结束,被七巧强行绑小脚的长安昏倒在仆人怀里的场景,等长安再次醒来,看到母亲抽着鸦片烟,往耳边吐着烟泡儿,她近乎死命地惨叫,可怖的音乐响起,一边抽烟的七巧一边发了疯似的笑着,凄厉的音乐中混杂着惨叫与狂笑,那声音像极荒野中受伤的狼,让人不寒而栗。长安可能想“这便是我的母亲!”七巧可能想“这便是我吗?”
剧末,张爱玲笔下那轮从来都阴冷而硕大的月亮,缓缓升起,无论人世间如何凄惨,它都这样高高地挂着,冷冷地照着,就像小说一开头“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叙述者“我”,领着读者到故事发生的现场。读者置身如此场景,不禁浑身一抖,作为观众,这样的战栗有增无减。
电子屏回放三遍主演的名字 观众起立鼓掌 演员谢幕剧终谢幕,掌声经久不息,演员们谢了三次幕,最响亮的掌声和欢呼送给了主演焦媛,付诸感情,费尽心血,耗尽体力的表演,她配!还记得她拿出小纸条说到张爱玲时的哽咽,那一刻,我在心里同她一起流泪。
美中不足有没有呢,肯定是有的,这次,我想厚道一点。看戏的人,也是戏中人,如果心里起了些涟漪,那又何必强求呢。
书的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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