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1日下午我正在上数据库的实验课,这时候生活委员递给我一封信,接到信之后我十分惊讶,具体内容是我于今年1月23日在宁夏银川高速公路上有违法行为,让我到宁夏去去交罚单,看完之后只是觉得不可思议,首先我没有车,没有驾照,并且我没有去过宁夏啊!那时候我还在学校呢!
根据信纸背面的电话号码,我打给了宁夏高速公路交警咨询电话,现在想起来万一是假的电话我就废了,不过幸好是真的号码,说明完具体情况之后对面的说我不用管了,之后我又打了一个宁夏违法咨询电话,那人查了一下车牌号码说有这个人,怎样怎样说不可能寄错之类的,真是智商有些问题,我想这也靠不住了,之后回到寝室报警了,打了好几次110竟然不通,我也是醉了,不过后来给我回电话都说不用管,但我还是觉得蹊跷,名字地址都一样,该不会是我的信息遭到盗用了吧?晚上同学的父亲是交警也说不用管,但是为了以防万一我决定第二天早上区交警大队问一下。
交警队周末有的部门竟然不上班,貌似叫做违法复议科,真是醉了,回到白花路费钱了,只能等下周一了,回来的路上我就在回顾我昨天找到的不在场证明,首先23日中午11点我在美团外卖上订了一份米线,然后晚上7点多钟和室友看了霍比特人,电影票我也留着呢,人证物证具在,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啊,走出地铁站之后天开始下毛毛雨了,走在我前面的美女没有带伞,这么搭讪的好时机当然不能错过,就过去帮她打伞,一路上闲聊了几句之后就分开了,萍水相逢缘分从这里开始就让它从这里消失吧。
走着走着路过学校旁边的警察局,早就该来这里,说明缘由之后,查了车牌号真相大白了,发现车主和我同名同姓,住的地方离我们学校很近,所以留的地址和我们学校一样,信就阴差阳错的寄到了我这里,这么巧的事情让我碰上了也是值得纪念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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