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建议
1.着眼于核心素养的整体发展
语文课程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学科核心素养。评价的过程即学生学习的过程,应围绕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等学习活动,在具体的语文学习情境和活动任务中,全面考查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情况。
语文课程评价要综合发挥检查、诊断、反馈、激励、甄别、选拔等多种功能,不宜片面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外在的学习结果,更要关注内在的学习品质。注意通过评价引导学生学会学习,自觉提升语文学科核心素养。
语文教师要有意识地利用评价过程与结果,发现学生学习的个性特点和具体问题,及时引导,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同时,依据评价结果反思日常教学,优化教学内容,调整教学策略,完善教学过程,为学生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全面把握学习任务群的特点
语文课程评价要把握学习任务群的特点,综合统筹评价过程。每个任务群的学习目标与内容,各自独立又彼此关联。评价时既要突出每个任务群的学习重点,又要兼顾任务群之间的联系,体现学习目标、内容与评价的一致性。
评价时要充分考虑语文实践活动的特点,注意考查学生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参与程度、思维特征,以及沟通合作、解决问题、批判创新等能力,记录学生真实、完整的任务群学习过程。
3.倡导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语文课程评价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评价要注重展示学生自我发展的过程。在保证基本目标达成的基础上,评价要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
关注学生的不同兴趣、表现,满足不同发展需求。在具体学习任务的评价中,语文教师应提供细致的描述性反馈,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建议,引导学生通过评价反馈,调整学习进程,梳理学习方法,确立学习目标,制订学习规划。
鼓励学生、家长、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参与课程评价。语文教
同主体的多角度反馈,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语文学习与个人发展的关系,学会自我监控和管理。学校应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参与多种评价活动,建构学习与评价的共同体,学会持续反思、终身学习。
4.选用恰当的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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