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种植冬小麦的时节已经到了,村里的土地不管是否承包出去,都必须得有个说法了,村委会在村南头的桥上开了两次会议,通知在家的村民都去参加。
因为承包土地遵循自愿的选择,所以村民们是有决定权的。最后统计下来,愿意委托村委承包的,和收回自种的,差不多各占一半。
这段时间不管回家,还是往家里打电话,公婆二老一直在说关于土地承包的事情,他们既想让承包出去,又担心我们到时候回家的话,包出去的地要不回来,十分纠结。承包出去的话,承包商一次性给的承包费用,差不多就够公婆二老一年的开支了,如果收回来自种,我们就要按月给二老拿钱回去,补贴家用。
老公的意见是不再往外承包了,宁愿每月给二老拿钱,不能把地一下子包出去那么多年,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一向当家做主的公公,这次也听从了大儿子的意见,跟村里说我们的地不再承包了。
但是因为全村大部分土地已经承包出去两年了,统一耕种了两年,地块中间的界石都找不到了,所以得重新丈量,然后分成两部分,一半仍然承包出去,一半重新分给不承包的村民。
泗州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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