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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我不做了,让给你吧!

好人我不做了,让给你吧!

作者: 语不惜 | 来源:发表于2016-12-20 22:51 被阅读0次
    好人我不做了,让给你吧!

    上个月,老板旗下的代理记账公司年审,那边同事说明天要借我的上岗证跟职称证一用。

    晚上回家,我怕忘了,老早就把证件放到了包里。然而,第二天上班我却变卦了,一个问题突然蹦了出来:我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证件借出去?

    直到同事过来问我拿证件这个问题我才想明白,我满脸歉意的跟同事说,真的很不好意思,我昨晚上翻箱倒柜也没找到那两个证,你用别人的吧。

    这个职称证借了出去,就说明我在那里任职了,一旦谁家避税没避好,将来有了麻烦,我那张证是要连累我的。

    我还是不做什么好人了,我做个小气鬼吧。

    认识一个朋友,很是大方,基本像社会主义的螺丝钉,哪里需要可以到哪里发光。

    只是,最近他却烦恼不已,莫名其妙的摊上了一桩官司。

    原来前几年有朋友找到他,说要借他的身份用一下去注册个公司,让他做法人。他犹豫没犹豫就跟着朋友去了工商局,又是提供身份证,又是签字的。一番手续下来,他挂名给别人的公司做了法人。

    因为是口头挂名,也没有实际的投资,这事他没当回事,自然也没有去过问朋友这几年生意做得如何。

    就在上个月,他接到了一张法院传票,说他名下的公司被牵扯到了一桩经济纠纷里,作为法人,他需要出庭。

    这时候他才想起来,自己手上还有个公司。接到传票,他就试着联系那个朋友,无奈打了几个电话都无人接听。这下他有些慌了,放下手里的工作,向单位请了假,就急急忙忙找过去了。

    熟料他去的时候,那地方早已经是人去楼空了。没办法,他只能找了个做律师的朋友,把手里有限的资料提供给律师,让别人给把把脉。

    律师告诉他,这个官司很麻烦,供应商现在是联名起诉的,而且欠货款的金额巨大。对方手里不但有盖章的合同,还有他授权签字的委托书。

    经律师提醒,他才记起来,当时为了省事,他在很厚一摞空白纸上手签过自己姓名,并按过手印。

    现在,他的正常生活也因为这个官司被打乱了,每天也没心思上班,整天的,通过各种渠道,到处打听那位朋友的下落。同时,作为受害人,他也起诉了那位朋友,但因为他拿不出来有力证据证明他没有参与到那家公司的运营里去,律师说这两个案子败诉的可能性都很大。

    听完他的遭遇,我惊出一身冷汗。

    都说与人为善是美德,但太好相处了却是最容易吃闷亏的。

    人情世故,我们不能周全了别人,苦逼了自己。

    做好人真的很难,一味的去体贴别人,一味的去帮助别人做这个做那个,往往是忙帮了,事办了,亏也让自己全吃了。

    好相处虽然是一种美德,但要把握住度,千万不能脸皮太薄,该拒绝的时候要会拒绝。

    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人,别人贷款他做担保,因为都是熟人,不好意思拒绝;别人落户,他作为本地人做担保,因为是朋友的关系,不好意思说不;别人要开公司,要找个合伙人,凑个人头,因为就是一个身份,不好意思说不行,于是稀里糊涂成了股东……

    可是呢,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案例,贷款人逾期不还钱或者跑路了,银行找担保人来偿还贷款。

    我小时候,邻居家有段日子,总是人来人往的甚是热闹。后来才明白,那是银行信贷部过来要账的,原因是邻居叔叔为朋友做担保贷的一笔款到期了,朋友无力偿还,银行便顺藤摸瓜找到了邻居叔叔。

    邻居叔叔是村里出名的老实人,银行找到他,他倒也没怎么辩解。可是他家也不富裕,在九十年代的农村,几千块钱是笔不小的数目,而且他家还有三个正在读书的孩子。

    后来银行考虑到他也是被人坑了,最后协商出一个还算人道的方案,由村干部出面担保,他分期五年来还这笔欠款。

    好人不易当啊,为了不招惹麻烦,我还是不做好人了。

    自私虽然为人不齿,但是我想在一些事情上我还是自私点吧。人情世故这种事,不能周全大家便周全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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