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促进法
——家庭教育的影响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法律明确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教育的根本来源也是源自于家庭家庭教育,教育不只是学校独有的,教育要结合家庭和社会。而学校教育只是起着主导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近几年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家庭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很多地区都推行了家庭持证上岗的活动,所以家校促进是未来教育的一种趋势。
一、 家庭的责任
“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这是家校促进法第二章的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基础教育中只有家庭教育贯彻孩子的一生,孩子的世界观、人生观、社会观,都对孩子有很大的影响。也可以说家庭教育是主导孩子成长方向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在儿童时期家长对于孩子的影响特别重要,我们都知道孩子天生就具有模仿性,所以家长的一言一行都对孩子的影响深远。我自己也是一名父亲,从我家孩子身上就能看出我自己的影子。对于孩子来说他们能接受好的,同时也会学习一些不好的习惯。
有一次我家两个小孩发生了一点口角,姐姐就动人打了妹妹,虽然这种行为的很正常但是从姐姐口中说出的理由,却引起了我的反思。对于姐姐的辩解词是在效仿妈妈,她说:每次当她犯错不听大人的话时,妈妈就会打她。而现在妹妹没有听她的话所以她就动手打了她,在她看来犯错,就要被自己强的权威责罚。而这种方式就是用武力解决。当听到孩子这样的描述我不知道是父母的错还是孩子的错。所以很多时候父母的所作所为是会给孩子带去直接的影响的。我们在做每一个决定的时候后就必须考虑到孩子的模仿行为,同时也要注意自己作为家长的教育责任。
二、 父母的榜样力量
家校促进法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方法”这里谈谈一条: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樊登老师就一直在强调孩子的陪伴教育,父母的陪伴对于孩子的智力和心理成长都是有积极作用的。最明显的就是能够培养孩子的人格塑造。我自己是属于留守儿童从小便跟着爷爷奶奶一起成长,所以自己深知这种留守儿童的苦楚。子女对于父母最大依赖就是陪伴,这也是孩子成长必须的经历。每一个孩子心中都有一个英雄那就是父亲,所以父母在孩子心中的榜样力量是很强大的。很多时候父母做什么孩子就会养成怎样的一种习惯。我尝试过很多次,但我和姐姐两人在家的时候,她会跟着我学。有几次因为受罚姐姐被留在家里,我最常做的就是看书写字。姐姐在旁边捣鼓一下玩具后,就走向自己的书架去找自己的书看了。这个时候也看的很认真,尽管他还不识字。但是这种习惯是很好的。所以很多时候家长的做法对于孩子的习惯养成是有很大的影响的,很多时候我们在观察学生的时候也需要了解他们的家庭教育,对于家长也要进行了解沟通。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的教育模式。
三、 孩子也有是非观
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这也是促进法所提及的,很多家长总觉得孩子还小不懂事,不用考虑他们的意见。这是不对的,时常说孩子越小他们的是非观越明显。他们没有所谓的理所当然,在他们的认知中只有对与错,而且是不容反驳的。如果你想要用父母的权威去压制孩子,那么对于孩子的成长来说是一种莫大的灾难。我在与孩子沟通时我会尊重他们的看法,对于他们的错误认识作为家长要耐心的与之沟通。孩子并不是不讲道理,很多时候是因为父母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久而久之当你想孩子讲道理的时候就晚了。孩子也不愿意表达自己的意见了。所以这种孩子在进入中学后叛逆心就会比较严重。在于孩子沟通的时候我们需要用平等的心态去对待,要以成人得分视角去看待他们,不能因为孩子小就对他们的意见置之不理。否者会对他们的自信心造成伤害。
对于家庭教育的方法: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法律作了几项引导性规定,即(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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