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反方.,反对套用成语。首先,违法。这种可耻行为违反了国家语言文字法,《广告法》等法律条文,侵犯了海内外十几亿华人的汉语言文字使用权。广告语的文字不能只依据广告商与广告设计者的喜好,就如你在大街上开宝马与步行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一样。纯洁语言文字应当严惩这类违法行为,因为这破坏了中华优秀经典文化的规范。
第二,不和谐。时尚并非正确,更需引导监督,像2003年sars病毒流行与如今街上流行黄不楞登红得发紫的头发危害人体一样,流行的不也是坏东西吗?中国的网络警察数量.太少,只管文明执法,只纠正反党言论,从不问责套用成语的行为。如果像新加坡当街鞭打随地吐痰者那样处罚低成本的文盲行为,网络媒体及目之所及,耳之所闻的语言文字不是更纯洁更和谐了吗?
第三,毒害下一代接班人。如今的电子产品层出不穷,儿童识別错误的机会少,但接触电子媒体的面多点广。错.别字的使用率高过其爷爷奶奶者大有人在,十多年的套用成语广告行为难辞其咎,当然.罪不容恕。仿拟句子可通过课堂学习和其他正规途径接受,非此歪门邪.道可成。因此我坚决反对套用成语。
我支持正方赞成套用成语。首先,套用成语有显著的广告效应,易于让观众听众记住,接受。但一定要求括号内加注正确的用字便与区别。
第二,这已经成为网络语言的时尚,说明已被年轻网民及更多的人支持,赞成。
第三,这也是对小学生进行正误对比鉴别教育的最佳时机。小学生语文试卷中检测仿拟句子既是重要的失分题拔高题,也是鉴别优劣高下的分水岭。这其实比仿拟成语难度更大,需要小学生在家长老师引导下扬弃接纳。正正如你家有菜刀水果刀我没教贵子去伤人杀人一样,请妥善保管与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在便捷学习交流的同时别把套用广告行为作为.错別字多的挡箭牌与应声筒。对套用成语这类行为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必视为.洪水猛兽,所以我支持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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