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河北涿鹿,银行卡带在身上,消费却在江西吉安,张家口的石某把开户银行告上了法庭。11月10日,涿鹿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案件,双方庭外和解,银行赔偿石某70%的损失。
石某十分纳闷,自己是个农民,从未离开过涿鹿,银行卡也一直在身边,并未遗失,也从未借给他人使用,而银行卡上的存款却被消费了。石某判断可能是银行卡被盗刷了,于是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
今年3月8日,石某将开户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返还存款及利息。
审理中,双方对责任问题颇有争议。石某认为,银行应履行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导致其经济损失,应赔偿全部损失。银行对石某诉称的事实没有异议,也认为银行应履行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对储户存款被盗事故愿意在公安机关侦破后承担责任。但同时认为,石某作为储户没有妥善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导致密码被窃取,对此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官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并将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和法律依据释明给双方。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卜律师提醒
银行卡明明在身边,卡里的钱却不翼而飞了。银行卡被盗刷现象屡见不鲜,我们应该如何避免银行卡被盗刷呢?那就需要人们在日常用卡时提起注意,如存取款时注意卡口、键盘是否有异样,到超市、饭店消费刷卡时注意遮挡密码,开通短信提醒功能,及时了解账户动账情况。一旦遭遇盗刷,又该如何应对呢?首先应该像案例中的陈先生那样,拨打银行的客服电话挂失银行卡,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其次要留存证据,以证实银行卡就在自己身边,如可到附近的银行网点存取款等;第三是到公安机关报案。
卜律师提示:银行卡在外地被盗刷,银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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