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到一篇说离异了,自己父亲建议别要孩子,为了以后的再婚。但是作者选择了要孩子,一来作为母亲难以割舍,二来孩子爸爸的好赌,应该也给不了孩子多大的生活照顾更有甚者是精神引导。但是因为自己父亲心疼女儿,所以作者选择了远离自己父母亲独自带娃。
曾记得前几年离婚的时候,每个人对于A选择放弃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很不可思议,觉得一人一个不是更好。对于两个孩子一起抚养这件事,应该是夫妻两个争执离婚中唯一从头不动摇的,当时到现在一直认为,生了两个,年龄差别才1岁多,目的就是为了他们有个伴,父母亲因为各种原因分开,不能让他们也分开,另外一方面很肯定一点,无论抚养权归谁,另外一方都不会不承担自己为人父母应该承担的责任,只是方式方法可能会调整些而已。这些与经济完全无关。
谁应该取得孩子抚养权,这件事女方一般都更有执着。接触过不少案件,女方连独立生活的能力都欠缺,却一再强调要孩子的抚养权,其中不乏亲子感情问题,但是也不少是为了争口气,只是也遇到咨询问现在女方生活困难了,前夫有没有义务的。一般遇到类似的咨询,我都会建议,你先好好思考下:谁带孩子,对孩子以后发展最好?生活也好,学习也好,平时的精神方面也好,综合考虑。不得不说,到了今天,重男轻女现象还是存在,或者说是世俗习惯吧,如果是男方带孩子,基本上是爷爷奶奶带,而女方带孩子,则基本上需要自己带,长辈的帮扶相对少见,考虑工作跟生活照顾冲突,孩子跟谁应该有所理性选择。
其次就是关于没有抚养权一方家人对孩子的看法,关键问题还在于自己对孩子的看法。如果自己都认为,你对孩子的义务就是每个月的抚养费和偶尔的探视,那估计家里其他人也不会认为孩子是他们的亲人。但如果不是这么做,尽可能让孩子成长中体会到自己为人父母亲的付出,相信其家人也不会因为离婚而将孩子排除在亲人之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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