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自古以来,吃,对于芸芸众生来说,无疑是头等大事。虽然没有经历过缺衣少食的战争年代,但是回忆起那差点与自己失之交臂的红烧肉,至今仍觉得唇齿留香。
七零年代末八零年代初,农村人除了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盖屋上梁,一般不会买鱼肉等荤菜,到人家做客,也是非常知趣,不会因为人家好客就肆无忌惮地吃肉,因此,若是平常时节烧了一碗红烧肉,往往要吃上很长一段时间。肉吃完了,还会放点梅干菜收收肉汁,吃进肚子里那可给肚子加了油啊,浑身冒劲儿。
那天,不知道是谁来做客,反正家里来了客人,父母买了红烧肉,不知道是否用肉票去买的,母亲在灶台间嘱咐:“待会儿红烧肉端上桌,你可不能吃啊,要等客人吃了,走了以后才能吃。”我小时候很乖,很听话,知道这一碗红烧肉在待客中的重要性,因此,吃饭的时候,我成了一个特别懂事的孩子,即使馋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我愣是抿抿嘴唇把涎水往肚子里吞,只夹那些田头地里就能播种的韭菜青菜之类的。印象中,那一顿晚饭吃得好长,家里的灯都亮了,客人还在吃,我便有点不悦了,只能在灶膛里等待,灶膛间的灯泡是十五瓦的,昏昏沉沉,在等待中有了睡意。听到父亲的送客声,我猛然惊醒,从灶膛间走到八仙桌前,母亲已经在收拾碗筷了,很显然,她已经把吃饭前对我的承诺忘得一干二净。我急忙拉住母亲那只把红烧肉放进橱柜的手,弱弱地提醒她:“妈,你刚才说给我吃肉的。”母亲恍然:“呀,真的忘记了,赶紧的,来,吃一块。”母亲用筷子夹起一块肉,连皮带肥膘的五花肉,我一口就含住了,刹那间,我的口腔仿佛久旱逢甘霖,真是舍不得一下子吃下肚。把肉上的汁水吮吸殆尽,再吐出来,用手指捏着,慢慢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着。虽然难得吃肉,但是也知道瘦肉是最好吃的,因此先把皮吃掉,然后把中间的一层肥膘吃掉,没有感觉到一点油腻,最后才是一丝一丝地嚼剩下的瘦肉,那滋味,总感觉比现在的牛肉干、肉脯要美妙!
后来,生活渐好,红烧肉成了餐桌上的常客,吃起来便觉得油腻了。再后来,提倡健康饮食,红烧肉便要很长一段时间才会上餐桌,被鱼肉、牛肉等取代了。
偶尔烧一次红烧肉,也想着要烧出肥而不腻的那种,花上两三个小时炖煮,等到上桌了,也只不过夹上一两块而已,不吃也不会垂涎。当红烧肉不是唯一的时候,再吃,便是一份回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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