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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制造 长篇连载 第十二

公孙制造 长篇连载 第十二

作者: 江南藜果 | 来源:发表于2018-12-07 16:34 被阅读0次

      现在,在我记忆的左屁股上,还留有一排狗牙印,有点暗红,其中两个印痕暗色更加深一点。它时刻提醒着我:世上有恶狗;遇狗,别惹,也别怕,你要镇定,千万别逃跑,你要站定和它对峙,最好装作弯身捡一块石头,如果真能捡到一块石头,你就捡,毫不犹疑地向它投掷过去。

      道理我懂了。多年来我时不时遇到一些狗,行之有效地运用了以上办法。但遇到一些狗样的人,我还是把持不住自己,手足无措,致使身上和心上不断增添着狗样的人和人样的狗所咬的牙印。这是后话,现在先不表也罢。

      事实是,我十岁那年被狗追着咬,是在放学的路上,而不是从电影院被打群架的对手追赶时。我被对手追击时,并没有狗加入追逃的行列。我在文章中加入一条狗,是为了这个虚构的故事增强一点戏剧性而运用的一点点创作伎俩。真实的情况是,那天我放学回家,走到小菜场,一群学生突然起哄,接着我就看到一条狗向我扑了过来,我就惊慌失措起来,开始逃跑。其间,我向狗抡了几下我的书包,无效。我逃到了小菜场的另一头,那条黄狗就一口咬中了我的屁股。

      我这样把人生中的真实情况插入我的虚构作品,难免冲淡了作品的可读性,并且打散了写作的结构, 也破坏了节奏。但我从来做人老实,即使在写作时,也一是一二是二,不想为了戏剧性而付出真实性。但我毕竟是在创作,必须做足创作的功夫。这就算是我想熊掌和鱼兼得的贪心吧。这种贪心,在我的本次写作中,已经处处体现出来,你们也都看见了,我也不再多说。

      为着这份贪心,我回到了故地,当年的浙江省台州地区黄岩县海门区,今天的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想为我所描写的场景拍摄一些数码照片,加入到文章之中,以使这次创作成为一个多媒体行为。但是,事与愿违。穿流马路桥、经百货大楼前的那条长河,我知道,早已发黑发臭,多年前就被改造为水泥马路,取名江城路,顺理成章,马路桥也不复存在。最遗憾的是,黄家里和灯光球场也变成了一堆水泥楼房,这是我回乡之前所没有想到的。最最出乎意料的是,百货大楼也没有了。这样,黄家里和百货大楼之间的那条弄堂,当然也杳然无踪。我的那个藏宝地啊,珍藏着我多少的宝贝和记忆的宝藏,没有了,杳然无踪。这样,这次写作将如何继续,我就实在没有把握了,因为我再也无法向弄堂里的地洞里提取我的记忆作为写作资源。

            讲良心话,写作现在于我也是可有可无的事情了。只是,看到老海门电影院建筑仍在,却改作了按摩院和歌舞厅,我那个要拍电影的梦想,就不知再到何处安放了。而当我看到原先灯光球场建起的楼房前的那个所谓街心公园,长廊上坐满了老年人,在细雨中数落身边的时事,我就会担心自己有朝一日也老成那样,只有过去的时光供我在回忆中咀嚼,以此与身边的时事作着不合时宜的对比。

      街心公园的左近就是原来的马路桥。现在你们已经知道,马路桥连同穿流它的长河,都改造成了新式街道。长河变成了江城路,与之相交的马路桥,现在是中山东路的一小段。马路桥很短,因为长河长是长却不宽。那时的中山东路不叫中山东路,无名,就叫“街”,街也不是水泥路,是一些石子陷在泥土里。街灯昏黄。我们相约在马路桥西头的街灯下打架。我们打群架的机会并不多,在黄家里有大人在不能打,单个对头碰到也不成群架。要打群架,并打成规模,必须双方约定时间、地点。由一方向另一方约,有点像古代打仗下战书的格式,许是孩子们看多了三国演义连环画的缘故。若另一方胆怯不敢打,还是打不成,被下战书的一方落得个缩头乌龟的污辱性称号,挑战方也因精神性的胜利而得到了或许比真打胜还大的满足,因为真打起来即使胜自己也要付出代价,这就叫不战而屈人之兵,上也。但看多了三国演义连环画的我们,有谁愿意被对方一照面就叫成缩头乌龟?因此,只要相约打架,一般就能打成。

      我们约在马路桥西头的街灯下。我想,在我已经模糊的记忆里,我敢肯定下战书的一定是兵强马壮的对方,凭我方原先两人,再加上打入我方的我哥也才三个人,怎敢主动挑战?为了不致被人叫作缩头乌龟,再加上打入我方的我哥的怂恿(估计他被派打入我方主要任务就是怂恿我方应战,否则凭他们的实力,何必施行这种小小的间谍计呢?),我们就早早来到马路桥头昏黄的灯光下了。我们来早了。我们无聊地谈天打发时光,心里有点紧张兮兮(可能我哥除外),眼光不断覤着他们要来的方向,同时装作满不在乎的派头。

      他们来了。他们在昏黄的灯光下在桥头站成一排排人影。这些人影对我构成了极强的威胁力。我心里发毛了,不知该如何去打。我感到我身边的同伴也紧张起来,包括我哥。现在知道我哥是对方派来的,就怎么也想不通,他为什么也要紧张?我们都紧张着。他们向我们一步步过来。我这里没有写成“一步步逼过来”,而光写成“一步步过来”,可能当时真的没有“逼”,也可能年代久远,在现在的我看来,已经淡化得构不成“逼”这种姿势了。他们一步步从桥头过来。我的两个同伴和我更加紧张起来。我的老大脱下外衣,我哥也跟着脱下外衣。这就是说,他们准备战斗了。他们把脱下的衣服交到我手里。我想,把衣服交到我手里,一定是我哥在先。我想,也一定是我哥,叫我只管看住他们的衣服,不要上阵,理由是我太瘦小,帮不上忙,如果不是帮倒忙的话。

      我想,一定是我哥。毕竟是同胞骨肉,在这种明显的悬殊中,虽然他跟我处于敌对双方,他受对方派遣打入我方,在危险时候,他也要照料我,不致让我受到伤害。

      这样,我唯一一次参加打群架的机会,也并没有真正参加进去。

      接下来,他们就打了。现在我已想不起来,具体他们到底是怎样的打法。我只好学一些动画片的手法,他们双方一接触,画面就动成了快速运动的圈圈,这些快速运动着的圈圈,把打架的人都圈进去了,只听到一些打架的配音。等圈圈的运动停止下来,打架的尘埃就已经落定或者叫烟消云散,画面只显现着打架的后果。

      后果怎样?我也不知道了,因为黄家里和百货大楼之间的那条弄堂里我的那些记忆宝藏,已经随黄家里和百货大楼和马路桥一起,都像打群架的尘埃一样烟消云散了。我所知道的是,我方老大,后来考上了体育学院,再后来回到了浙江省台州椒江市当了中学体育教师和排球教练。这样看来,打架的后果并不怎么样。

      当年,我的那班打群架对手得胜班师后,我站在浙江省台州海门地方的马路桥头,看着长河水默默从桥下流走,目光不敢落在战败的我的老大和我哥(当时我还不知道他是敌人打入我方内部的奸细)身上,只是别着头把他们的衣服交还到他们手里。我的这个姿势,是我现在想象出来的。但我用不着想象,我以站立桥头默观流水的姿势,看到了十几二十几年后的我,看到时不时卷在命运和时代的大潮中的我,被一个浪头一个浪头当空甩起,甩成一个薇不足道的泡沫,当空落下,在即将被击碎打散的危急时刻,就会有一个声音当空说:“你有贵人相助”。后来,果然有人跟我说出了这句话。

      1989年那场大风浪后,我落入谷底,基本上被取消了公民权,流落广州,寓身广东省侨务办公室做一名临时工月薪二百五,每天骑一辆盗车贼卖给我的破自行车,从我租住的石牌村行程一个多小时,到海珠广场的侨办老大楼上班,中途常在一个修自行车的路边摊点打气和补胎。一次,那名修车人认真看了看我说:“你有贵人相助”。

      就有贵人来相助了。如果广州暨南大学研究生院的党支部书记算不上贵人的话,那名副校长、当地某领域的学术权威,我的专业跟她无干,她在广东大厦开一个学术会议时,抽空约我在大厦门口见了我一面,伸出她的贵人之手,跟我握了一下。随后,为解决我的问题,暨南大学和广东省侨办合谋做了一次超常规操作,结果最后还是受时代大潮的影响,操作到最后一步出了意外。到了1985年,倒是一名看起来实在不像贵人的贵人,解决了我的所有问题,使我有了户籍,让我做上了广州市常住人口,只不过因我跟他在办报理念上的合作不愉快,他向我要价一万元,好在有再次接收我后来又开除了我的报社帮我支付赎金,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我多次在紧急关头的贵人相助,当年我站在浙江台州海门的马路桥头默视流水时就已经清晰可辨,所以虽然早已忘记我站在马路桥头从流水中见到的前景,我都做到了有难不急,被人讥为往往太监替我急的“皇帝不急”。那时在马路桥头,不敢面对战败的我的战友,我很有点后怕:如果以我这样的身板骨,投入敌方的强大阵势中混战,我这个微小泡沫,后果何以堪想啊。但是,在危急时刻,我却幸运地领受了一个照看衣服的任务。那时,使我幸免于难的,我的贵人,就是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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