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开始,重疾就说要改革定义。到现在为止出了3版征求意见稿,终于要定了。眼见十一月估计就要尘埃落定,我觉得对于新定义,说爱你很难的点有以下几点:
1、轻度甲状腺癌不再是重疾。
轻度甲状腺癌,准确来说是TNM 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被拿出恶性肿瘤的定义,放入轻症。这一条在第一版征求意见稿出炉时就是热点,这么改也符合预期。毕竟,甲状腺癌赔得太多了。随便找一个保险公司的理赔报告,甲状腺癌理赔都是首当其冲。原来赔得多,以后赔的少。总感觉自己的一部分权益被拿走了。
2、原位癌不在官方定义中
现在的绝大部分重疾定义中,原位癌一般和“极早期恶性肿瘤”一起出现,作为恶性肿瘤对应的轻症。但是在征求意见稿中,原位癌既不在重疾中,也不在轻症中。原位癌本身也是理赔率很高的疾病。在披露了轻症理赔的年报中,原位癌的理赔率都高居不下。官方定义没有包含进去,但在实操中,各家公司有可能会自己添加进去。
3、高发轻症赔付限额
划重点,影响最大的就在这里。从征求意见稿来看,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这三种疾病的理赔额不能超过重疾保额的30%。也就是说买50万,这三种疾病最多赔30万。
最后说说投保建议。
旧定义下的产品,至少甲状腺癌都还是重疾,都按照保额来赔付。这一点就很划算。而轻症赔付比例高的产品,是上上签,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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