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讯宣布市值突破3000亿元,赶超阿里巴巴2888亿元,坐上国内互联网企业巨头的第一步交椅。腾讯发展到今天,除了赶上互联网发展的风口以及产业布局之外,其研发的生命力旺盛的社交软件——QQ功不可没。提起QQ,很多资深用户想起的便是Q币。Q币作为早期的虚拟财产,在80、90后的回忆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Q币只是广阔无垠的虚拟财产中的一部分。
在过去,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发展到今天,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务,包括游戏帐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等,这些虚拟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变成现实中的财产。得益于数字的无限空间,目前虚拟市场的市场规模已达千亿以上,且还在持续增长。
但是如此庞大的市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却频受盗号、洗钱等不法行为的困扰。由于社会上尚未有完整的鉴权机制与相关法律的保护,数字交易环境的公开、公平、公正就难以保障,而虚拟财产类案件一直因取证困难、法律条文模糊等原因搁置,很多用户被盗号也无可奈何。
图片来源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安全关系到虚拟世界的稳定,近年来国家与企业开始着力于制订相关行业标准与法规,为网民的虚拟财产保驾护航。
根据最新的报道,5月4日由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在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127条规定明确指出网络虚拟财产指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受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包括在网络软件使用中所留数据、网游账号、装备以及虚拟货币等。也就是说,每一个Q币,每一件游戏装备,在不远的将来,都在法律的庇佑之内,就算被盗,也可实现追回。
图片来源于网络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王轶表示,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等作为新的财产类型的代表,其重要性日益凸显,未来,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将会深刻改变人类的生活和生产。将虚拟财产保护编入民法总则,是适应时代需求的调整和改变。
在此之前,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并不少见,解决方法多是依照虚拟财产折合现实货币,再以诈骗罪论处,而不易衡量价值的虚拟财产纠纷往往难以妥善处理。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认为,当前我国在虚拟财产保护方面,存在法律位阶低、规则不明晰、保护措施不周密等问题,例如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侵害之后的赔偿标准,以及是否可以继承等细节问题,还需要制定法律法规做出具体规定。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上所言,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尚未完善,而新生事物的法律法规都是基于业务发展去完善的,我们目前所熟知的电商法规,也是以运行多年的阿里巴巴的规章制度为蓝本起草的。对于网民虚拟财产的保护,已有企业走在前面,且有成功的商业化案例。
2016年10月,泛娱宝数字产权交易平台成功上线,其发售的首个产品——《穿越火线全新手游》第一批申购破5.5亿,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泛娱宝从登记、交易、投资三方面入手,上游引入了全球知名IP,下游对接各大交易所的广大投资者,打通了数字产权交易的渠道。在这个过程中,泛娱乐领域内的顶级影视、文学、动漫、网络游戏等IP产业链衍生品被证券化,从登记、入库到交易等过程都可通过技术实现追根溯源,达到多方监管的目的。
从既有成果可以看出,泛娱宝已经解决从无到有的最难的问题,实现了上游资源、平台技术以及资金渠道的连通。通过其特有的登记程序,将包含虚拟财产在内的数字资产引入到系统中,若是后期出现盗号等情况,可通过该系统实现追根溯源。
泛娱宝的成功商业化为国家法律法规的制订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经验,而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的制订,更是给泛娱宝指出了一个明确的方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在时代的东风与国家的指导下,泛娱宝将引领虚拟财产走向阳光化,从而为虚拟世界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数字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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