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坚持建筑业“放管服”,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一直是本届政府和建筑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3年来,建筑业“放管服”十件大事是哪些,马上召开的建筑业大会将讨论哪些内容?请随小编走起!
3年来,建筑业“放管服”十件大事
坚持建筑业“放管服”,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一直是本届政府和建筑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从2014年从部级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到2017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3年来,有哪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大事值得建筑业同仁关注呢:
一、“一带一路”为建筑业创造更多“走出去”机会。
“一带一路”从构想到架构完成并上升为国家战略,伴随亚投行的成立,今年5月中国将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一带一路带给建筑业的的机会正渐行渐近。技术层面,为促进建筑业走出去,正在推进的工作有:
1.加快标准衔接,缩小中国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差距,优先在对外项目中推广应用,开展工程技术标准的双边合作,到2025年,实现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部有外文版。
2.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到2025年,与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签订双边工程建设合作备忘录,同时争取在双边自贸协定中纳入相关内容,推进建设领域执业资格国际互认。
二、建筑业实行营改增。
建筑业实行营改增无形中规范了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了企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更加协调;规范了建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市场关系,产业协会更顺畅,一定程度还减少挂靠、分包、转包等行为的发生;促使有专业能力的建筑人创业,越发细分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更成熟,促进建筑业更成熟。
三、全行业削减职业资格,建筑业只余22项。
自2014年以来,本届政府共7次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合计433项,占比70%以上。同时,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2016年12月16日人社部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进行公示, 经工程智库小编统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只余22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7项。
2016年,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
1.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
2.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3.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等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四、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2015年9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中铁建总公司董事长孟凤朝向总理解释各地的200多个壳公司主要是为了投标而注册的。李克强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建筑市场应该是统一的市场,不能搞地方分割!”。3天后,住建部印了《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此前住建部的相关文件,也是旗帜鲜明的反对地方保护主义,但效果不理想;面对“难啃的骨头”,总理亲自过问,效果自然大不同
五、清理规范保证金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已收取的要于2016年底前退还。同时,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
六、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2017年2月,国务院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派出督查组,督查之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建立完善情况。
七、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2014年9月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出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同时,邀请主流媒体跟踪报道两年行动,同时,每月在住建部官网发布全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遇有重大事故,随时公开督办。
八、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大做减法
2014年住建部发布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建筑业企业资大做减法,取消了19个专业承包资质,明确施工劳务资质不再划分类别与级别,取消了承包范围的限制,明确“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随后,住建部又发文,对指标标准进行了简化;后,又实行了全程申报、审批电子化。同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
九、“四库一平台”发力。
2016年新版“四库一新台”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线,住建部对企业资质造假、信用信息、个人证书挂靠监管更便利,较往年相比,曝光挂靠等事件数量大增。
十、强化政府和建设单位的责任
1.关于工程款,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
2.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3.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并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4.国务院办公厅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派出督查组,督查之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建立完善情况。
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已出,建筑业大会召开在即
据说,全国建筑业大会将于3月召开。关于建筑业大会的议题,透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可见一斑。
该《意见》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从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7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将贯穿整个建筑业大会议题。
另外,乘着这次建筑业大会的东风,《建筑法》的修改可能会再次启动。1997年颁布的《建筑法》是建筑业的根本大法,20年来,《建筑法》为规范、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建筑法》的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建筑行业所面对的形势,有些条款不仅不利于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反而束缚和遏制了建筑行业。业内外人士、包括人大代表也强烈呼吁修改《建筑法》,多年来,这部法律的修改一直是“光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这次国务院意见的发布,以及建筑业大会胜利召开在即,是否预示着这部法律会在今年或者明年将启动修改?让我们拭目以待!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