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件事引发了我对高雅的一点看法。一个小姑娘跑来问我:"我喜欢xxx的声音,可是被别人质疑我的品味。。。我的品味真的有那么糟糕吗?感觉好难过呀。。” 我听了她喜欢的曲子,说实话不算太惊艳,但是如果非要就这首歌来说品味庸俗,倒也够不着。
情况可能有两种。第一种,批评她的人需要通过贬低他人的品味来彰显自己的的优雅。第二种,批评者真心觉得这个小姑娘作为“自己人”需要提高审美以不给自己“丢份”(父母的期待)。不论如何,这个小姑娘已经表现出了一种强迫式的“我必须有品位”的行为,让我觉得她这么强迫自己非常地难受:尤其是强制性地告诉自己“必须审美高雅”, 只要不符合这种标准的东西即使她真的特别喜欢也必须加以排斥。
这种强迫性的审美要求可能和过于追求他人的认同有关。以这个小姑娘的例子来说,她极度需要别人对她的肯定来维持对自己的信心。如果得不到认同,就感觉是自己的问题。 追求审美被认同可能只是强迫性的一种方式,就如同生活中虽然她可能会有不同意见也很难去表达一样。这个问题与其说是品位的问题,不如说是对自己的信心不足导致的。就审美本身的问题而言,我非常直接地跟小姑娘说,批评你的人说得清啥叫高雅吗?还是自己觉得好的才叫高雅?不过问这话的同时我也意识到,高雅的评判标准实在是很难一句话说清。
新华字典对高雅的定义是“高尚,不粗俗”, 对低俗的定义是“低级而庸俗”。说了半天也没有个明确的定义,但是我的粗浅的理解是只能提供感官刺激的作品不能算是高雅, 而企图标榜高雅的做作也算不得是高雅。故作高雅也可以称之为媚雅,王小波把’媚雅‘和’媚俗‘放在一起聊了聊,说自己强行拔高音乐品味的后果是极差的体验。刻意为之的迎合高雅审美多半不是件让自己舒服的事情,也多半不会让人对自己高看一等。
另外,对高雅的作品的界定会随着时代变迁发生变化。比如某些书籍一出版就遭到官方打击认为极其庸俗(比如金瓶梅和尤利西斯),后来却广为人称颂。有些作品出世时被盛赞,但是并没有在后世得到广泛的认可。古代的各类戏曲在自己的黄金时代可能算不上高雅艺术,今天的各类戏曲确实实实在在的国粹和文化遗产。古代的戏子与今天的京剧演员,地位也是完全不一样的。这种变迁中似乎透露了高雅本身的模糊性。
对于那些经常喜欢通过批判他人庸俗而获得良好感觉的人,我认为他们或多或少地把审美或者品位用作一种用来区分”精英“与”大众“的标签,尤其是需要强调自己的独特性来获取信心。这并不是说不存在高雅与低俗的区别,而是我们听到别人评判自己的品味时,不妨检验一下这人评判的依据是什么,若只是他自己的个人喜好,那完全可以无视之。倘若这人真的把自己说服了呢?如果他说的真的足够有道理,自己也很接受这些道理,那也不代表需要把自己批判得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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