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观点,有点不解,但还是很庆幸,因为自己就属于晚婚晚育型的,也恰好是在三十一岁时生的女儿。
就自己亲身经历而言,三十岁结婚,三十一岁有了女儿,现在女儿已经十七岁,马上就高三了,现在想来的确是好处多多。
首先,想说的是晚婚的好处。
当我们经历了一段青春激荡的岁月之后,三十岁无论从心态,还是从职业生涯,或者说个人的经济基础都得到了相应的稳定,这个时候步入婚姻,理性多于感性,稳定因素多于不确定因素,性格,心态都趋于成熟,宁静,平和,对家庭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也相应的更明确一些。
其次,想说的就是对孕育孩子的好处。
三十岁的女人,在经历了青春期的情感起伏,在经历了为生存四处奔波疲惫的日子之后,越来越渴望安稳,越来越渴望拥有一个家,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这个时候选择结婚,备孕,那么她们通常都会拿出最好的精神状态,并且做好最佳的备孕准备,而这个时候孕育岀的孩子也自然是聪明,可爱的。
至于生男生女,想必更多的还是天意安排吧!如果实在要说女儿好点,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第一,女儿乖巧,安静,好生养,好打扮,不会耗费妈妈太多的心神和精力,毕竟相对于体力精力都特别旺盛的小男孩,乖巧安静的小女孩于三十岁的高龄妈妈而言更容易照顾一些。
第二,女儿是爸爸前世的情人,一点都不假,通常家有女儿,爸爸都甘愿做女儿奴,保护女儿,讨女儿喜欢,是爸爸最热衷的事情,在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里,男人需要在外打拼事业的同时,也难免会有经不起诱惑的时候,有女儿替妈妈管住爸爸,正是三十岁妈妈最乐意看到的事。
第三,现在都提倡女儿富养,成熟理性的妈妈,有爱又有责任心的爸爸,令女儿在心灵上不富养都不行,何况生女儿的家庭的确在人们心中比生儿子的家庭,经济压力更小一些。
想必综上所述,就是三十岁以后结婚生女儿要相对好些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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