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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归堂酒店》0012a 闺蜜

《燕归堂酒店》0012a 闺蜜

作者: 4268d3d0de87 | 来源:发表于2018-06-08 16:16 被阅读25次

    我是某某重点大学计算机系毕业生。毕业那年,就业很难。我一直到年底才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私营公司销售电梯。公司位于Z城东部新区豪华的写字楼中。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记得刚去上班时的情景。那一天,我换乘好几辆公交车,然后又步行一段路,到公司去上班。那一天,冬天的梧桐树舒展在蓝天下,连枝杈都那么优美。我想,未来的美好生活向我打开了。

    我见到了公司的同事。他们一个个坐在办公隔断里,穿着得体又优雅,也都很客气。周围的同事很友好地和我打招呼。我太开心了。一上午都心情激动。

    到了中午,我就和一些同事就有点熟了。中午随大家一起出去吃饭,一个女孩和我走在一起。她对我介绍公司背景,说我们的老板,用如今的话说,是个富二代,也是官二代。四十多岁,北京背景,Z城长大。老板挺牛逼,不过对员工倒是颇为和气。

    我很感谢她给我透露公司的一些背景,这让我对职业生涯充满期待。她又对我说,“你的穿着和公司气质不搭啊。最好回去换一套衣服。”

    我低头看见了自己,穿着一件T恤,一条牛仔裤,穿一双运动鞋,背着夜市上花19块钱买来的小包。那个黄色小包恰恰我很喜欢。我再看看她的穿着,只见她确实打扮得时尚,画着精致的妆容,背着名牌的包包。她一副云淡风轻,世外仙子的样子。

    这个女孩,名字叫关琳琳。

    当天下班后,我拿着剩下的不多的钱,去商场买了两套打折正装,一双皮鞋,一个据说是真皮的包,其实我当时根本看不懂它是不是真皮。那个包花了我好几百块钱。我心想,很快就会发工资的。这些都是职业装备,必须的,否则怎么开始工作呢?

    关琳琳,就是你好奇的要打听的女作家“虹喵”。她是Z城本地人,可是她却租房子住。

    我去过她租的房子。她一个人住一套大房子,离公司步行不到半小时,家里养着两只猫。一只叫黑虹,一只叫白虹。我想,她的猫也比我活的幸福多了。

    人生有些事情确实奇怪,大约从第一天开始,关琳琳就把我当做了好朋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关琳琳这样生活无忧,看上去无所事事的人,我后来发现,她是一个文学爱好者。那时候,她很爱看亦舒的小说。她告诉我她为何要出来租房子住,除了不喜欢和父母住在一起之外,还因为她很喜欢亦舒小说里女主人的生活方式。在小说里,那些女主人公要么住在远离市区的单身公寓里,靠山面海,还有一个大露台,下班后进门踢掉高跟鞋子,用水晶酒杯喝几口香槟;要么就是住在市中心的清幽老宅,门口盛开着一树树紫藤,女主人公穿着白色真丝衬衣,等待着男主人公开着豪车接她出门。

    这其实在一开始,挺让我奇怪的。但是人和人之间熟悉了,就见怪不怪了。

    关琳琳其实是一个毫无城府的人。但是她并没有什么朋友。我想她自动和我成为好朋友,可能是因为我天性热情吧。而她那样的人,天生怕冷,又不会自己点火取暖,所以遇见个热情的,就把自己的心交付出来了。

    我和她交朋友,除了我是被动成为她的好朋友这一点以外,多多少少也有一点虚荣心,毕竟她算是有钱人啊。即使是闺蜜,有钱也让人感到踏实。

    关琳琳喜欢在网络上写字,并越来越陷溺其中。有一次,我被关琳琳拉着参加一个聚会。那一次我才知道,原来Z城有这样一个文化人的圈子啊。

    那个圈子里的女人们会谈论香水,口红,爱情,虚荣的泡沫,去国外度假,读她们那个圈子里正在谈论的书。那些女人中就包括当时的当红女作家胡美蝶。那些男人们各种各样,但是都又和蔼又风趣,对女士们都非常绅士,会注意用各种言辞满足各位女士们的自尊心。那些男人中就包括于建立。

    受他们的影响,我也开始在网络上写字。

    在那个圈子里,归根结底,还是才华才是根本的通行证,虽然时常也有各种各样的代金券也用作门票,进入他们的饭局和圈子。我发现自己也有了通行证,因为我的写作能力很天才啊。

    现实生活中,我当时负责公司山东地区的市场销售。我从陌生拜访开始,一步一步接触客户。我几乎走遍了山东的所有县市,去推销电梯。生活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好,也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觉得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我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

    作为一个外来人,Z城这个地方,和所有的城市一样,除了呼吸不要钱,什么都要钱。而我要租房子,要吃饭,这些钱都是必须要花的。

    我很快就知道了最节约成本的生活方式,就是找个男朋友,住在一起,分摊房租和饭费。于是,她很快就有了男朋友。但是那次恋爱她留下的回忆太糟糕了,差点她就不想再爱任何一个男人了。

    我只有在作品中才能完全倾吐心声。记得我曾经写过:“曾经,在我幼稚的心里,我以为生活会象读书一样,只要我努力,就会有好成绩。这个世界,一定会有一个地方属于我,让我象一株原野上的植物,随风招展。我希望Z城是一个可以承载我愿望的地方。我以为城市是一座容器,会把各种各样的人包容进来。然而,事实是,我感到这个苍茫的城市,象海一样,要淹没我。前路茫茫,我无处可去,并没有东西可以让我靠岸。生活象蹂躏所有人那样蹂躏了我,对我丝毫没有留情。想起自己曾经多么天真,竟然一厢情愿地幻想我会有所侥幸呢。”

    生活无以为继,我只好去摆地摊谋生。在短暂的地摊生涯中,我遇见了改变我命运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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