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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归堂酒店》0016 粉红色的回忆

《燕归堂酒店》0016 粉红色的回忆

作者: 4268d3d0de87 | 来源:发表于2018-07-08 03:43 被阅读156次

    我是虹喵。回想起来,那件事就像是有预谋的一样。

    那一天我都在梳妆打扮。临出门时我又觉得那个耳环不中意。我既需要一种东西来表达心情,也希望自己能完美。这种心态本身就奇怪。

    我出门到了街上的一家银饰品店,看了半天,最后选了一个不起眼的钥匙形状的耳钉。然后我又回到家,又换了一套衣服,我最终还是穿上那条白底上隐约盛开着暗粉色花朵的长裙出了门。

    晚上六点,我来到了那个酒吧。它名叫“海浪”。我想它是一个比喻,这个意象让人着迷。酒吧位于太平角一路。这里,无论会发生如何喧哗的故事,可是此处的气息归根结底是寂寞的。杉树,梧桐,松树,一大片寥落的深绿,夜色使这绿色更深沉。

    夜色已至,酒吧的烛光已经点燃。昏黄的光线中,我一眼看见那个靠窗的座位上稳稳地坐着于建立。

    我落座。

    “怎么?下星期就走了?这回去深圳,和采薇一起吗?”我问。

    “这个时代什么定居不定居的?逐水而居,逐草而居。象草原生物。游牧部落罢了。这回去深圳,先估计呆个两年吧。”

    “机票订好了?”

    “订好了。下星期一的。希望是好的开始,是新生活。哈哈。”

    他们互相看着,笑起来。我不知为什么自己要笑。

    “那今天就给你送行吧。”我说。

    “咱们喝酒吧。啥也别说了。我从十五岁就认识你了,到现在成亲戚了。”

    “是啊,成了亲戚就没有其它邪念了。这让人遗憾。”

    酒是什么时候醉的?真记不起来了。只记得喝了很多很多。两个人都有胸中块垒。

    “我不喜欢酒的味道,就是喜欢醉的感觉!”

    “偶尔喝醉也是一种心灵的放纵。”

    “不用香水的人,是没有味道的人,不会喝酒的人,是不解风情的人。”

    爱的不是酒,而是酒杯中的那些心事。

    开心,伤心,回忆,哀愁,以及种种无法对人言说,只能喝进酒中。

    这一杯,我干了,你随意!

    等我醒来时,我发现我躺在于建立的房间里。

    我看见于建立的面孔,觉得非常爱他,仿佛爱情从昨夜刚刚开始。于建立不缺少爱情,可是我希望能分享他的爱情,或者说,我想把她从采薇手里抢夺过来。

    天快亮了。我看到了别离的曙光。那光线渐渐地移进窗帘,不容分说。

    在这个清晨,我希望自己在此刻彻底衰老,甚至死去。然而,我还不够老。昨夜似是荒凉怪诞的一梦。梦结束以后,我仍然会醒来,然后身体的血液流动一如既往,有条不紊,心脏扑扑跳动。窗外晨光明媚,我年轻有力。生机勃勃。

    我的青春尚明媚,它不和心灵同谋。爱情抛在人间干燥的沙漠,成一具木乃伊,因为死亡而得到永恒。而我的身体如此年轻。它象一株树木,绿色的血液奔流不息。这新鲜的生命力澎湃的身体,它无法被爱情毁灭。对此我无能为力,感到哀伤。

    我轻轻地起身。怀着爱意看一眼还在熟睡中的于建立。我关上卧室的门,让他睡个好觉。

    穿上衣服,连脸也懒得洗,我轻轻地在身后关上门,在清朗的晨光中出门。

    在那条熟悉的街道走下去,象是漫步在荒野。故事的末日终将来临,而我如往常一样,依然在晨光中醒来,日子似乎要依旧若无其事地展开,继续。我为自己步履轻捷,无法老去而产生痛楚。

    我是中文系毕业生。那是个很万金油的专业,按说做什么工作都可以。不过从毕业以后,我并没有正儿八经上过几天班。

    后来,我天天去咖啡馆写作,彻底沦为“闲人”。

    去咖啡馆写,不过是因为在家里呆着,太寂寞。

    那间咖啡馆叫做“预言咖啡馆”,总是没有几个客人。这也恰恰合乎我的口味。

    我熟悉这里,差不多象熟悉自己家的客厅一样。

    记得那一天,我推开那个镶嵌着彩色玻璃的朱红色木门,走了进去。这家咖啡馆,总共只有七八张桌子,上面铺了墨绿色的桌布。这种绿色的桌布禁脏,不像白色的显得那么耀眼鲜亮,不是太洁净,不是太高雅,不是太挑剔,但尚能感到舒适。配着这些桌子的是大小不一的沙发和藤椅。沙发是桔红色的皮质沙发,奔放,自由,兴奋。也有几张藤椅,在屋子中间的桌子边上摆放着,仿佛是不经意间却增加了整间房子的惬意感。

    我独自一人而来,谁也不知道我的故事,我的剧情,冲突。

    落座。我看见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客人。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坐在一个角落里,面前放着一个杯子,里面的咖啡喝了一半。不知道他已经坐了多久了。他眼睛注视着桌上的笔记本电脑,专心在自己的世界里。我看见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注视了我大约有几秒钟,当和我的目光碰撞,他又立刻低下头,重新盯着自己的电脑屏幕。

    我选择了另一个角落中的一张沙发坐下,和那个男子离得尽可能远。

    现在,这是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了。我背靠墙壁,在一个光线昏暗的角落里,面对着所有的视线的入侵者。这样,我才感到自在。

    服务员走过来,我拿起菜单,点了一杯蓝山。

    蓝山咖啡之中细微的酸味,在丝丝缕缕的苦涩中钻出来,提醒你一丝惬意,一丝生活苦涩微酸之中的美丽。生活,并不开心,那么给自己一杯最贵的咖啡又何妨?

    我撕开那盒香格里拉,抽出一支,点燃。这是一盒很美的名字。象梦境一样的名字。

    在两年的时光里,我只抽这种烟。在无数个夜里,那些睡不着的夜里,我起身,穿着睡衣站在阳台上,白色月光魅惑了夜晚,我打开那个蔚蓝色的绘有洁白雪山的烟盒,抽出一支白色的香烟,点燃。

    即使已经是黑夜,还要向更黑的阴影中藏匿进去。无数的惆怅,要安置进绵绵无尽的阴影中,才能够舒展。

    我还年轻,不过二十多岁,这两年的情欲煎熬不过凝结成生命中的一缕神秘的香气,或许会凝结成这个“香格里拉”的香烟的烟味。

    这些烟味,将若有若无地飘荡在以后的岁月里,或许在某个时刻会让我震惊而哀伤。也可能会消散在生命无尽的变迁之中,甚至等不及任何忧伤和回味。

    关于爱情,我已经窥视到了自己的内心。我感到自己的心象脱缰的野马已经狂奔不止,跑到了我本不该去的一个美丽,荒凉,充满危机的区域。

    一口咖啡咽下,热量由内向外爆发。我松弛下来,和内心的一切冲突暂时和解。 “香格里拉”燃起的烟雾在我的面前形成一缕白云,我竟然觉得那仿佛是田园牧歌之中的炊烟。渐渐地,这个咖啡馆里面暖融融的空气形成一个巨大的云层,我旁若无人地飞起来。我的身体向沙发的后背靠过去,我感到四面通途,不用担心。连情绪都仿佛流利起来,不再磕磕绊绊。再也没有四面楚歌,进退维谷。这个嘈杂的大世界中有这么一个小小的角落,如此静谧幽暗,仿佛有一双温柔的手指抚过我的眼睛。

    我用手揉揉眼睛,昨晚睡得不好,作为中文系的毕业生,于中文系所关联的岁月已经不存在了,但写作的习惯却留存了下来。

    我在电脑上敲下文字,在文字中留下自己的蛛丝马迹。

    我重读自己昨夜写的那个小说,在我的小说中,我总是让女主人公穿着粉红色的裙子,戴着老银饰品。

    这是我的秘密。因为那一天,我就是穿着粉色的裙子遇见于建立的。我感到,于建立坠入我的粉红色光晕里,当时我们就眉目传情,我自己是怦然心动。在后来,他无数次地说起,当时我穿的那条裙子真好看。

    粉红色,是一种纯洁的颜色,最适合小女孩穿,它和小女孩粉嫩光滑的小脸蛋多么般配,和那干净柔和的气息多么般配,和那么纯真那么脆弱的年龄多么般配。老女人穿着粉红色总是不太合适,不仅外衣粉红色不合适,甚至连穿着粉红色的睡衣,铺着粉红色的床褥,床头桌上那从粉红色灯罩内散发出的粉红色光线,都让人感到不太合适。但我注意到,事实上,粉红色会伴随女人一生,如果不能在外表上穿戴它,则会在心中保留它。

    粉红色是女人童年的颜色,是生命的底色,也是一团温柔的云朵,可以拥抱我,从而可以在梦境中飞翔。

    当我处于青春期的时候,我并不穿粉红色的衣服,我认为那粉红色象糖块一样甜丝丝的,流于庸俗,没有性格,没有希望,没有热烈。可是这几年来,我体内有一种神秘的东西渐渐地被唤醒被滋长。我喜欢粉红色那纤细,纯净的感觉,充满了女性的本身的意味。我开始喜爱粉色。于是恰巧那一天我竟然就是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裙子遇见了于建立。看来,这真是一朵桃花的颜色。

    窗外夜色茫茫,这个世界我仿佛孤单单一人,其实不是的,我有一系列复杂的身份和责任,不过在此时横亘于夜色之中的,只有关于于建立和我的一切甜蜜和悲哀。

    作为一个清醒的作者,我知道这粉红色的裙子只是表达了一些欲望。比如一种纯净而寂寞的年轻的女人的身体的欲望;某种粉色的感觉一夜之间渐次醒来,如同粉红色的玫瑰花瓣层层绽放开来。也比如一个男人对于这身体的欲望和对于一个年轻纯净的心灵的欲望。一切都建立在幻象之上,可是粉红色,可爱的粉红色,是纯洁感情和纯洁命运的希冀。

    沉醉。还想要更加沉醉。在幻象之中一直沉下去。

    我手中的香烟又换了一支。生活总是限制着人的欲望,而我并不情愿去打算去砸破这生活的锁链。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象自己小说中的主人公那样,发现自己的情人是那麽衰老无力,甚至卑劣丑陋。我将发现现在自己的深深迷醉是那样不值得。对这一切我仿佛心如明镜,然而,我无法抵御现在他对自己的吸引。

    欢乐一时且一时。

    男人和女人都一样。生活的真相那么丑陋而残酷,可是在没有到最后一步,在真相的画皮没有剥开之前,这种幻象多么让人迷醉。生而为人,我选择用一切的柔情和甜,蜜去珍惜这种幻象,离粗糙残忍,令人心碎的生活本相远远的。

    无关其它。于建立只是轻轻地引诱,我却早已走得更远。

    我独自一人已经跑到时间的远方,看到在未来的某一天,我将会对这场爱情感到厌恶和遗弃。可是现在,我依然愿意思念他。依然愿意迷恋他爱他,以甚于他对我的迷恋和爱情的强度。在这个世界上,这是一件赐予我的带来温馨幻想的事情,并且激发了我的生命力。

    这场爱情也激活了我的粉红色裙子。少女时代以后渐渐蒙尘的灵性在他的目光注视中渐渐复活,我为此而惊喜。还会有人如此地爱我,会为我的一个眼神或是我的风姿所勾引,这实在是上天对我的恩赏。

    在俗常生活中,我的一切光华被这个世界所遮蔽,而于建立,这个美男子以他那令我怦然心动的眼神,他难以自禁的热情向我发出了肯定和赞叹。岁月流逝,而我竟然还能让一个翩翩男子如此迷恋,魂不守舍昼夜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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