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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曾经像疯子一样缠着你的人,死皮赖脸关心你的人,那个无法控制自己,非要去打扰你的人,还在吗?
张爱玲说过,“可惜世间,懂得爱情的男子是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没所以男人总是永远渴望别的玫瑰魅惑的来临。”
是啊,这个世间专情的男生少之又少。大都都是善变之人,前一秒说喜欢短发女孩,然后你迫不及待的把自己留了多年的长发剪了,只因为他说喜欢。后来听说他喜欢微胖的女孩,说什么摸起来有肉感,于是你又毫不犹豫的增肥,使自己变胖,也是因为他说喜欢。可后来当你胖了的时候,他却又因为嫌弃你胖而跟你分手。你像个小丑一样乞求他别离开。甚至还低声下气的哀求。
你忘了吗?如果他真的够喜欢你,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他也不会嫌弃你。他所有的借口只是因为不够喜欢。
我爱着你。不抱以拥有的希望,不抱以坦荡的心动,也不抱以恋人的名义。只关乎我能否陪在你身边,走过一个又一个的朝夕,度过你每一个跌宕起伏的人生节点。
在爱别人的时候,我们总是不计一切的付出,只因为太喜欢他,却忘了自己也是一个被需要疼爱的女孩而已。却忘了我们都只是他心里那个女孩的复制品。因为你,成为了自己最讨厌的模样,却怎么也成不了你最喜欢的那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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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学英语老师给我们上了节情感课,她说:“人不能太深情的活着,不能总是追缅过去。她说她在大学时期喜欢一个男生藏在心里整整4年,她为他哭过2次。一次是毕业的时候,各奔东西。一次是他结婚的时候,新娘是个跟她很相似的人。她说人生总是充斥着遗憾,有时候哭过了,泪干了,也就没所谓了。
每个被爱情所伤之人都是在爱情里最深情,最卑微的那一方。所以,如果可以,别爱太满,别陷世太深。
如果一颗心千疮百孔,住在里面的人就会被雨水打湿。
网易云热评《有一种悲伤》里有这么一段话:“他说不管怎样都会记得我一辈子,后来他选择了忘记我,他说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他不想听到我很想他的消息,因为他怕后悔现在的选择,可是现在的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了,还怎么会后悔呢...”
其实如果你自己不去选择放下过去,重新开始。而一度活在过去,那么你这辈子都不能逃出他的阴影。所以,如果你真的想好好重新开始,那就忘掉过去,做一个全新的自己。
最美好的东西,最好是错过他,当我们不能拥有的时候,放弃也许是唯一不让自己痛苦的方式。
可放弃本身,便是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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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说里曾看到有个姑娘留言说:“我知道他不喜欢我,可我以为努力变成他喜欢的那个样子,以为只要感动他,说不定哪天他就喜欢上我了。可后来才发现,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做再多的努力也无法改变他对我的态度。”
这么简短的的一句话,代表了她想表达的一切。就像徐志摩的《忘了自己》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所以,爱过就好。纵然相思入骨,也绝不打扰。
好事坏事,终成往事,一切都会过去。
奋不顾身过了,不计一切的爱过了。唯一遗憾的就是没能成为你喜欢的那种人。不要脸去喜欢一个的路程太艰难了。所以,放下吧。去喜欢,去追逐你爱也恰巧爱你的人。
姑娘,你值得拥有最好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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