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迷迷糊糊地度过了来学校的前两周,除了上课,不知道自己整天在忙什么,总之忙到让自己没时间看书。终于有一天,我心里冒出了一个警钟:不行了,再不看书我真的就是个假的中国人了。特别是上翻译课英译汉的时候,感觉自己中文太渣了,明明知道那句话表达了什么意思,但我就是说不出来,本来应该想到的词都是在半路上卡住了,模模糊糊地闪现在脑海里,可就是不知道是什么。
某天,我随手翻出了上个学期末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从北京到台湾:这么近,那么远》,这一看就是对我胃口的书,我最喜欢看游记了,虽然自己无法亲身体验,但是看游记是在自己没有能力出去看看世界的时候最好的旅游方式。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一个人从北京到台湾旅游的故事,她是个跟我的性格很像的作家,我以前从来没碰到过这种作者。一个人出去玩其实没问题,一般正常人应该都会有个详细完整的规划,但是她不是,除了知道自己会在台湾玩12天,还有自己第一天住的地方以外,其余的都是边玩边进行的。
这不禁让我感到好笑又害怕,我也是这种神经大条又喜欢随缘的性格,可是这毕竟是12天一个人的旅游啊,准备充分点总是没错的。幸运的是,这位老天眷顾的宠儿一路上都碰到了善良淳朴的好人儿,也成功地让我对台湾的好感一路爆升。
这本书的写作方式,说实话很像日记,就是缺少了个固定格式的日期和地点,但是读起来给人的感觉很舒服,没有一种窥探别人隐私的不适感,这位叫赵星的作者并没有重点写景、食物或者是其他东西,而是每一篇都以一个或几个帮助她的人来发展的。虽然穿插了景点和其他环境,但是我能感受到她在向我传递某个信息,某种社会似乎已经失去的东西,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我们现在的社会太过华而不实,精神和物质就像头和身体分开了一样,头跟不上身体的脚步,身体却拼了命地往前跑。社会上的骗子太多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像沙漠里的绿洲,已经很难找到那种单纯的信任感。
在这个每天都在上演着各种人们之间虚假的客气和应酬的时代,人们穿的光鲜亮丽,也活的太精明了,缺少了那份孩子的“傻气”。
而在这本书中,从赵星坐飞机开始,到回台湾,的最后一天,一路都有陌生人给予她帮助,最有趣的是,赵星竟然相信了那些陌生人,也没有怀疑过他们是不是骗子,没有想过为什么人家这么好心地帮助她呢?她就是没有想那么多,反而是帮助她的人问她会不会害怕自己骗她,她的反应是: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她能像一个孩子一样这么毫无保留地信任一个给予她帮助的陌生人,相信人类的善良和淳朴,我觉得是全书的亮点之一,这大概也是她写下这本书的原因之一。想想如果是我,我会像她一样这么信任一个陌生人吗?答案是否定的。我曾经无数次在脑海里想着这个人说不定是个坏人呢,多害怕她下一秒讲的就是自己如何逃脱敌手的故事。在我们这个现代化和信息化,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估计没人敢仿照赵星的做法。
像个孩子一样的你,带着大人的成熟,有着迷糊的性格,又有童真的思想,容易满足和感激的心,原来,这就是成为上帝宠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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