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月份读《自私的基因》,看着理查德·道金斯从原始地球推到海水产生氨基酸,再从充满氨基酸和嘌呤、嘧啶的“原始汤”推出有遗传性的分子用其他氨基酸进行自我复制进而取得优势,逐渐发展成今天的各种生物,真是逻辑清晰的享受,没有公式的数学。
就在这时候,我关注的作者@格列柯南 指出演化心理学(也包括道金斯的演化生物学)“是一个‘不过如此’的把戏”,当真是冷水泼头(醍醐灌顶)。一看书上的确是他说的那种用“后代更容易存活”来解释大多数问题的套路,我把这书扔下了半个多月才继续看完。
现在想想,除了@格列柯南 提出的“证实偏差”以外,道金斯主要是栽到了博弈论上。(尽管道金斯对随机性的问题处理得当)这种理论是他推出某种基因“后代更容易存活”的关键环节。
博弈论的适用范围
这种理论虽然在商业课程中比较流行,却也饱受争议。比如塔勒布在《黑天鹅》中就嘲笑约翰·纳什(博弈论数学家)不会在现实生活中决策;在《反脆弱》中又讲了个笑话:好像还是约翰·纳什,某年到黎凡特地区的市场购物,突发奇想用他的博弈论跟商贩讲价,结果最后谈崩了,从此再也不用博弈论砍价了。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博弈论数学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就好像我们学的欧式几何只适用于平面而不适用于球面——然而咱们这些非专业人士从来就没学过它的适用范围在哪,恐怕连约翰·纳什这些专家没闹清楚。
我们知道,博弈论在观察双方的较量过程时,把这个过程划分成了回合制的游戏:每当你出一招,我出且只能出一招。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当中用互相写信来类比基因控制生物体的过程,就是这种回合制的游戏:基因先把信息压缩好,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生物把它表达出来,然后压缩成基因传给下一代。
然而当两个人面对面较量的时候就明显不是一人一招了。比如2015年的欧洲足球冠军联赛,梅西面对博阿滕做了两个假动作,第一个动作晃掉了博阿滕的重心,第二个动作让博阿滕在立足脚离地的情况下强行换重心而摔倒在地,嗯好像是一人一个动作,但是梅西第3个动作带球射门球进了,博阿滕在地上还没爬起来。简而言之,当一方走过一个回合,另外一方可能走过不止一个回合(梅西过人非常依赖其逆天的步频)。这种情况下博弈论的规则显然不适用。
刚才的较量比起写信来似乎时间有些短暂,而道金斯也通过“无限回合博弈”来决出最终的稳定策略和占优的基因。那么如果我们长时间来观察,又会如何?从我们的生活经验来看,时间的推移往往会带来新的问题,这样一来我们原先博弈的问题或许就不那么重要了。比如我们从小学到高中十几年一直通过考试成绩互相竞争,可是后来毕业了工作了,谁还看考试成绩呢?据说等结婚以后,新的问题更是会接踵而至。也就是说,长期生活的游戏规则往往比博弈论开放得多。
与现实生活相比,博弈论不过是一个游戏,用它推论往往会掩盖许多可能性。
基因又是什么
道金斯给基因下了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DNA上的一段,能决定生物的某种性状;可它又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首先一个长段基因往往能嵌套至少一个短的基因(好像一个长句子里套着一个短句子),其次不同DNA上八竿子打不着的基因可能会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一个性状。
尽管第一次看到基因的定义实在是激动人心,但是道金斯提出的嵌套结构似乎是可以随意拼贴的:把一段基因接到一段DNA上(我们知道DNA和RNA都是由嘌呤、嘧啶组成的链),我们就得到了一个新的DNA;而如果有一种寄生生物释放生殖细胞的方式和宿主完全相同,它们最有可能的出路就是互利共生,最后合二为一,甚至连基因都融为一体。想想吧,我们身上的细胞都有线粒体,线粒体里有DNA,那么线粒体原本可能是寄生在细胞里的——好像没有那么激动人心了。
这种寄生生物与宿主融合的现象实在有点像那个美术课上拿一张白纸当“牛吃草”的段子:草让牛吃了,牛吃完草走了,不留一丝痕迹。我们平时的确容易忽略一些沉默的证据,比如只认识网红直播人就以为做直播容易赚钱,看见别人炒股赚钱就忘了套牢的风险等等,这些沉默的证据其实都是见过的、可以想象的;而寄生融合这种现象是真没见过,道金斯的想象实在太过惊人(据说更多精彩内容详见其《延伸的表现型》),希望生物工程的发展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实证。
然而基因真的能决定生物的遗传吗?
觅母的隐喻
道金斯在尾注中语出惊人:“如果我们不是基因的复制机器,那又是什么?”
不过他在第十一章通过类比提出,觅母是一种文化的遗传因素。他没说我们是觅母的复制机器,也表示文化遗传的方式目前还不清楚。
然后我们回头再看,好像基因决定生物性状的过程也不是那么清楚。然而演化心理学家就在道金斯们的基础上抬高了基因的决定性而忽视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制造了更多争议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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