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与合伙人之间的矛盾,我想应该是做个了结的时候了。
4个人合伙开公司,真正做事情的只有2个人。
本来合伙这件事情,是我老公起的头。但是由于他从事教育事业许久,没有太多时间打理,于是让我接手,希望我能在公司里帮忙。
刚开始的时候,我是非常不同意这门合伙生意的,但是老公觉得这是一次机会。我拗不过他,于是便同意来帮忙。
刚开始的时候,每个人的分工还是挺明确的。两个人负责在外接单,两个人负责公司内务。
时间过去了,负责接单的两人表示不参与公司业务,而负责公司内务的两个人,则变成了一个负责公司内务,一个负责接单以及户外工作。
我则顺理成章成了负责内务的人。由于内务繁杂,需要人手帮忙,但因财务状况有限,只给外务的人安排了人手,所有的内务交给了我一个人。
事情一多,人就会犯错。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就犯了如此低级的错误。
于是,矛盾也就越来越多。
最可怕的是,负责外务的那位合伙人看着你犯错,也不给你指正,每天耷拉着一副丧脸看着你。问他问题一副爱理不理,给他点意见马上来数落你过去犯错的种种。
最后呢?有问题也不敢问,有意见也不敢说。
还说什么让着我,说这话我都觉得尴尬。
4个人合伙,2个人做事。收入都不够分,有时候甚至还是负的。试问这样的公司还要继续合作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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