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听见同龄的一群年轻人畅论独立音乐,各式各样我不大能区分开的小众流派,新鲜深刻且个性张扬。
我听歌很广泛,或多或少也接触过一些作品吧,可不够喜欢,它们不是我所需要的,我更爱听相对“中正”一点儿的音乐。
但在某些程度上,我曾经与它们是十分相接近的。
我一向来缺乏稳扎稳打屹立于世的力量,摇摇欲坠地存活着,某些时刻,因为绝大多数人所认可的方面我永远无法超越前人了,渴望彰显自己时,会忍不住采用偏门一点的方式。
比如轻飘飘的痛苦与对丑陋的审视及高歌赞美,较之常人更不羁更不在乎的处事方法,小众而尖锐的书、绘画、电影等。
总之,拼命往“独特”里去。
可这并不是我的本性,更在不久后成了从心里所不齿的行为,因为我偏离我一向追求的那条道路了。
甚至,可以把它称作“忘掉自己的美好”的某个时期。一个天性不极端的人去追求另类,结果当然不算好吧,不多久自己都能发现一切不相适宜。
后来呢?
后来,我卖掉了所有的画具不再想学什么艺术了,渐渐删掉那些所谓“小众”音乐,也忘光了一行行迷茫绵软的诗歌与文字。
那时的一个“好朋友”开始觉得我俗不可耐,不满于我越来越俗气的变化,渐渐连交流都不再有了,彼此断掉往来。
我与那位朋友的不同,或许便在于我,并不算极端,且本身就拥有着太多的充盈,以至于一旦意识到“不好”,就能轻易抛却掉这些贫瘠的附加物。
找到本来的自己的过程,是最幸福的。我啊,普普通通,也欣赏不了那些“不好看”的“好看”,无法成为很酷的人,但简简单单只当自己的时候,我知道我是“好看”的。
如若只有简单的眨眼被我领悟到,那也很好啊,我或可成为一眨眼一瞬间的美丽。我也追问自己,真的就甘于成为平凡的芸芸众生而不去追求那些我并非真心实意喜欢的独特吗?
我心里的不做欺骗的回答是:确实如此,哪怕我只能成为恒河间最不起眼的一颗沙也无所谓,我不需要任何勉强而来的独特来装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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