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作者: 牧沐harriet | 来源:发表于2016-07-12 18:27 被阅读15次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2005年大二那年的暑假,我借口学校校刊要出刊,晚放假几天(那时候我是校刊编辑),借了同学三百块钱,坐了八个小时的硬座,瞒着父母偷偷来到北京投奔同学。

    这个在书本上电视上才能看到的,承载了年轻人梦想的城市,成为我心底的情结,躁动了19年。在那个我决定要考研还是工作的暑假,未来会怎么样,成为每天困扰我的问题。我想知道答案。如果说刘姥姥来到大观园是为了讨得够全家生计的银子,我来到北京,不过是为了讨得追求梦想的勇气。

    八个小时的路程中,周围人逐渐睡去,我睡不着,一直望着窗外。凌晨五点多,看着北京的霓虹灯,听着K52快要到达北京站的广播,心咚咚咚跳个不停,兴奋又忐忑。

    第一次来,也不过是逛了故宫、北湖、景山公园、颐和园这些外地游客都会去的地方。现在回想,并没有什么诗意。当时的我却是怀着朝圣的心情抚摸着故宫高耸的墙壁,像是抚摸着令人神往和心情澎湃的未来。似乎见到这些只是曾梦想过的地方,就足以让我安心。

    那时候我没有手机,并且单纯地以为父母会相信我真的在学校出杂志,没有留下任何其他线索,除了借我钱和我要投奔的两个高中同学,没有其他人知道我去了哪儿。当我坐在北京的公交车上无限畅想时,在家乡中的父母已经乱成一团。

    周边村子里的学生一个接一个地回家,唯独没有我。爸爸去了学校好几次,值班的老师说学生都放假了。联系负责校刊的老师,发现并没有暑期出刊的事情。妈妈去临近县城批发货品,听人说河里发现一具女尸,追着问,人是哪里的人,确认身份没有。问到是当地的,浑身瘫软坐在地上大哭,货品没进,浑身发冷就回家了。

    爸爸去临近村子里办事,骑着自行车去,说不利索话,事情没办,也记不得自行车放哪里了,哆嗦着就走回家了,两个人都像是丢了魂。那个时候我正在王府井给妈妈挑选一个写有她名字的针织衫。

    学院老师开始联系所有我相熟的同学,打听谁知道我去了哪里。在要回家的前两天,我在同学宿舍上网,遇到一个大学同学,说起我在北京,后天就回家。他并没有说有人找我,爸妈晚些时候知道了消息。谁也不知道当时他们的心情。

    妈妈看到我,一下子站起来,又坐下,眼泪流出来,问,你去哪儿了。我心里的内疚一闪而过,很快被兴高采烈所代替,跟她说着去北京的种种。爸爸回到家里,看到失而复得的女儿,随手操起扫帚就要打,最终停在半空,掉到了地上。

    第二天一早,妈妈没有开店带着我去县城买了手机和卡,我就有了人生中第一个手机,诺基亚3120。这个手机我用了六年多,从大学到研究生,再到我工作,每次搬家都跟着我,曾经被盗窃团伙偷去又被抢了回来,现在我的抽屉里静静躺着。

    研究生第三年,弟弟来北京玩儿,安排在男同学宿舍。我因为面试无暇陪他,要他自己去逛。面试回来,找不着人,打电话没人接。联系我同学,说手机在宿舍没拿,也没说去哪里玩儿。

    一下午的时间,我坐立不安,又不知何处去询,手机按着110无数次想按下去,脑海中充斥着所有我听过的新闻惨状,欲哭无泪。他回来之后,开心地说着今天出去玩儿的多么尽兴。我所有的恐惧化成愤怒,一边哭一边骂。

    从此以后,无论加班、出差、旅行,每去一个地方,我第一时间跟爸妈报备。坐车的话,上了车打一个电话,下车后打一个电话,到目的地再打一个电话。每天晚上如果不打电话,必然会短信告知,妈妈,我在家,晚安,现在还会加一句:我爱你!

    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出走。在此之前,我不能在外留宿,没有走出过读书的县城,放假必须回家在家待着,因为外面是一个危险的世界。

    如果不是因为父母的不放心,我不会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出走。此次事件之后,我做什么事情,他们会提各种意见,但如果我决定了,他们就闭口不提。包括放弃保研的机会自己考研、找实习、找工作,换工作、恋爱、结婚,都是按照我的意愿决策。

    我永远不放心的爸爸妈妈,被迫放手,开始学着放心我。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zbksj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