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小说具有一种魔力,就是想一口气看完,总是很惦记。
文字带来的画面感和冲击能在脑子里停留很久。
许三观,总共卖了十一次血。
初次卖血,是跟阿方和根龙在一起,卖血之后吃到了爆炒猪肝,喝了二两黄酒,之后用这35块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之后的十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为两个儿子,为林芬芳,
最后一次,他想为自己卖血,却被血头嫌弃嘲讽。
那个年代,底层人民的生活就是这样的艰难,又充满了温情。
许三观的一乐不是亲生的,他却最爱他,为了救他的命,差点把自己的命搭在里面。
着实让人感动,
我们都说血浓于水,血缘关系凌驾于任何感情之上。
实际上,我不这么认为,感情不需要用任何东西来捆绑,
它渗透在朝夕相处的陪伴里,它存在于柴米油盐的生活里,
它生长于每一次的争吵与和好,
它丰富了生命的意义。
他们一家人共患难,同生死,在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
许玉兰的碎嘴子像极了身边了邻居阿姨。
这个世界上也有许许多多的许三观,用自己的一切在守护着家人。
一路上的磕磕绊绊,终究构成了生命最美的音符,叫做家。
六十多岁的许三观,儿孙满堂,不再为了生活为难了。
他又回忆起了曾经的苦难,想要为自己卖次血,吃一次爆炒猪肝,被无情拒绝嘲讽老了不中用了之后,感到心里委屈。
他委屈的是自己是不是再也没办法守护自己的家了,
他委屈的是自己老了,
他委屈的是他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
当他三个儿子埋怨许三观在街上哭丢人的时候,许玉兰第一时间说出了许三观的委屈。
终归
最懂自己的,还是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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