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那只口红,不由得会想起第一次用口红的那个夏天。
那年刚刚结婚不久的大姐,送给我一支变色口红,竟然是绿色的,涂在嘴唇上却红得耀眼。
这只口红常涂于我青涩的唇,仿佛画夹里面的水粉颜料不小心落在了唇上一样。
记得天天骑着我的自行车,载我的A君会说:小不点也擦口红了,然后遇见的竟然统一口径,那点不大自然的唇上朱红,引道着画友们的目光。
这支口红的存在,的确温和了只顾追赶画友们考学步伐时,我这个小女孩的妆心。
完全忘了,为什么要去剪短头发,只记得那个夏季头发短短的,配上口红和稍作修饰的心情,丑丑小小的样子特别的精神美好。
走在河滩上,巧遇正在挖沙子挣笔墨钱的A君,他们在那盛开着白色,黄色,和淡紫色花朵的河滩上,挥汗如雨地挖河里的沙卖钱,我采了好多花,顺手插在他们挖好的沙堆上。他们说这堆沙被这我弄成了坟,我说那你们就是掘墓人。
他们蹦出沙坑,躺在阳光下,火热的日光照耀在他们油黑发亮的皮肤上,透着年轻人特有的那股子韧劲,健康且迷人。
A君讲着这个月他给母亲了五十元钱。我不知为什么要说出:“你会再要回来一百元的。”那样的话来打击他的热情。可他没在意,仿佛完全躺在他的骄傲里了。
我轻涂口的红,白色百褶纱裙,白色坡跟布凉鞋走在满是野花的河滩上,很少女的样子,他们没再提及口红,仿佛那口红就应该在这样子的妆扮里面。
后来,那裙和那鞋总陪我在黄昏时分,一个人在河边那几株大杨树下闲呆。
那里往往会被和我一样去江边消夏的人们占领。我只好脱掉鞋子,渡到河边离水更近的石头上坐下来,等着欣赏那一瞬的落日余辉。
青春、短发、百褶裙落在青春里面早就不见了踪影,唯有那剩下的半只口红仍在。
现在,野惯了的皮肤和唇仿佛生出一层抗体,对有些增白成份的隔离霜,防晒霜有了抵制,每次那怕只用一点点它们也会假腥腥地浮在皮肤表面,傻愣愣的样子,按美容师的说法是皮肤缺水,需要进一步补水调理。夫和美容师们持相同观点,他喜欢女子为容颜倾心倾情的姿态。
他会提及当年,那轻涂口红,身着白色百褶纱裙,脚穿坡跟布凉鞋的女孩子。曾经因他爱美人而非本人而抠气。现在想来这也是最真的本质,取悦于男人变得容易,打扮一下,在他面前晾晾,他就会开心的说,这样才好,才好。
他不喜欢素衣素面,会很耐心陪着购衣买裤,像个专家一样提醒购买天然补水的化妆品,虽然他的这些知识,都是听办公室里女子闲聊所得。
女人如花,三分长相七分打扮,男人都是好色之徒,女为悦己者容也成为常态,看普天之下为美容所奔赴的沙场,我还是希望女人能如花一样自然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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